关于医疗期满,员工仍无法到岗问题的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3 08:32:20 496 人看过

(一)医疗期满后,劳动合同尚未届满,公司可以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40条的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5条的规定,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1、关于经济补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第46条、第47的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40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2、关于医疗补助费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6条的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二)医疗期尚未期满,劳动合同届满的法律规定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4条规定,除劳动法第25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三)医疗期期满,劳动合同届满时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根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22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对患重病或绝症的,还应适当增加医疗补助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18日 00: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合同期限相关文章
  • 医疗期满后员工未能按时返岗
    工伤医疗期满后不来上班,可以调整岗位,但是不能辞退劳动者。因为工伤员工本身的特殊性,劳动法对其权益有着特别的保护规定。对于一至六级工伤员工,用人单位应保留劳动关系,除非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五至六级工伤员工严重违纪除外)。而对于七至十级工伤员工,用人单位只有在以下四种情形才能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不续签;工伤员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工伤员工存在严重违纪的情形;用人单位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关闭、撤销或注销等情形的。除此四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能以其他理由与工伤员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不满半年员工劝退1、如果单位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2、如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则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3、如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
    2023-07-03
    464人看过
  • 企业员工关于法律的问题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一、劳动者在试用期享有的权益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应当享有正式员工的全部劳动权利,这些权利包括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还包括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的权利。二、妇女享有的劳动权益有哪些妇女享有的劳动权益如下:(1)平等就业权利。除不合适妇女的工种和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和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2)选择职业的权利。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妇女有权依照自己的意愿选择
    2023-06-20
    373人看过
  • 关于医疗纠纷免责的问题
    医疗纠纷免责的内容有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等。医疗纠纷赔偿协议书的问题医疗纠纷赔偿协议,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出于双方自愿,那么该赔偿协议就是合法有效的。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
    2023-08-02
    379人看过
  •  工伤处理:关于员工上下班途中的问题
    员工在上下班过程中应注意工伤预防,包括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点和住所、经常居住地和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以及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场所和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上下班途中。此外,员工还需要尽量在合理时间和路线上通勤,并注意其他合理路线。员工在上下班过程中如果遭受工伤,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尽量在合理的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点和住所、经常居住地和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2)尽量在合理的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场所和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上下班途中。(3)如果需要从事日常工作和生活所需的活动,尽量在合理的时间和路线上通勤。(4)尽量在合理时间内上下班途中的其他合理路线。员工工伤上下班路线怎么选?企业对于员工的工伤赔偿问题一直备受关注,为了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同时也为了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企业应当制定合理的工伤上下班路线,以确保员工在上下班路上的人身安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用人
    2023-11-11
    430人看过
  • 处理医疗机构许可证到期问题的法律要求
    一、处理医疗机构许可证到期问题的法律要求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持证人必须凭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其副本,向有权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换领新证。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应当具备的条件:1.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2.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3.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5.有相应的规章制度;6.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二、医疗机构的过错责任比例医疗机构的过错责任比例如下:1.完全责任,对医疗事故需要承担100%的责任;2.主要责任,需要对医疗事故承担60%至90%的责任;3.次要责任,需要对医疗事故承担20%至40%的责任;4.轻微责任,需要对医疗事故承担不超过10%的责任。三、怎么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1.违反法律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2.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3.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中华人民共
    2023-09-28
    369人看过
  •  有关医疗期证明的问题
    医疗机构应当指定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负责受理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受理申请时,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形式进行审核。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代理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和授权委托书。医疗机构需要接待以下两类患者或其家属的申请:一是患者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二是死亡患者的法定继承人或其代理人。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当指定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负责受理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受理申请时,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形式进行审核。(一)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二)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代理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和授权委托书;(三)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有效身
    2023-09-24
    462人看过
  • 医疗期满后,单位能否调整员工的岗位?
    工伤医疗期后单位能否调岗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处理:1、如果是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应当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2、五级、六级伤残,可以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3、对于七级到十级伤残的职工对安排工作没有具体规定。工伤医疗期后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合同需根据以下情况分析处理:1、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用人单位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工伤医疗期过后能否解除劳动合同工伤医疗期过后能否解除劳动合同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
    2023-08-12
    135人看过
  • 关于工伤争议的处理问题
    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伤残程度为7至10级的职工,因终止劳动合同与企业发生争议,如果双方不能就续订劳动合同达成一致意见,仲裁委员会可裁决终止劳动合同,但企业应依照有关规定支付伤残职工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对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因工伤残1至6级,依照规定由用人单位发给伤残抚恤金的职工,家居外,在领取抚恤金的当初,本人自愿一次性领取待遇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仲裁委员会可根据具体案情,裁决用人单位一次性计发伤者有关待遇,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一次性领取伤残抚恤金的职工,经鉴定为伤残1至4级的,分别按照本人因工负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的90%、85%、80%、75%的标准,规定计发时间为20年;经鉴定为伤残5至6级的,按照本人因工负伤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的70%标准,计发20年。但5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10年。
    2023-04-26
    295人看过
  • 有关工伤的“员工受伤”问题处理办法
    员工受伤不构成工伤处理如下: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不接受工伤认定申请的决定;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率不服的;四、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批准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视为工伤:1、故意犯罪;2、醉酒或吸毒;3、自残或自杀。超龄员工受伤了如何处理超龄员工受伤了,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受伤亡的,属于劳务关系,应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其工伤赔偿问题。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地点内,因工受伤;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地点内,因为预备和收尾工作受伤;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内,因工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4、患职业病;5、因工外出期间,因工作受伤或失踪;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
    2023-07-12
    414人看过
  • 涉及医疗事故人员处理问题
    造成医疗事故的相关人员,包括医生或者护士需要对患者赔偿相关费用,并且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责令暂停该医务人员6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执业活动。如果该医疗事故造成了十分严重的后果,卫生行政部门需要吊销该医务人员的执业证书。一、医生写错病历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医生写错病例可以要求其更正,如果不给更正可以到卫生行政部门投诉。医院篡改病例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的暂停;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医疗事故赔偿与医疗损害在赔偿方面有什么差损害赔偿方面,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一律需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而一般医疗损害赔偿案件则可能需要司法鉴定;在损害赔偿方面,医疗损害赔偿比医疗事故损害赔偿多一项死亡赔偿金。医疗损害赔偿是指患者及其亲属认为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医疗行为存在过错或者差错,并因此造成患者身体和精神上的损害事实,从而引发以损
    2023-02-04
    241人看过
  • 员工迟到问题如何处理
    法律综合知识
    一、对于员工迟到问题如何处理对于员工迟到的问题,公司可按照其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来处理,可以对员工处罚款或者警告,但是公司罚款的数额不能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
    2024-01-24
    407人看过
  • 关于法定裁员优先留用员工的问题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依法进行经济性裁减人员后,在6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首先通知此前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因此,对于被裁减人员来说,在用人单位裁员后6个月内重新对外招聘时,有权首先获得单位通知,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被录用。用人单位裁员时,以下人员应当优先留用:1.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2.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3.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当然,《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也并非尽善尽美。比如,在用人单位裁员时,应当优先留用的人员中,其中有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多长时间可以算做较长期限?法律并未明定,或许在此后出台的司法解释中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2023-04-22
    449人看过
  • 关于土地使用权到期问题怎样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一条规定说明,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时,使用者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请继续使用。关于土地使用权到期问题就为大家介绍到此。一、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LandUseRights)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2011年1月,一则“土地使用期满后会无偿收回”的消息引起各方关注。土地使用权与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法规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概念。土地
    2023-06-23
    497人看过
  • 病故后医疗保险处理的相关问题
    参保人死亡后,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将全部返还给参保人的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等。1、按照相关规定,企事业单位的参保人死亡后,参保人的亲属出具参保人的死亡证明与火化证明,并由参保单位填写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申请表后,到市人社局服务大厅办理社会保险个人账户终止手续。经审核批准后,截至参保人死亡当月之前的账户内的全部余额将返还到参保人单位的账户内。返还的余额算遗产,再由参保单位发放给参保人的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等。2、如果参保人是无工作单位的灵活就业人员,其死亡后,则由其档案托管机构如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等代理机构,为参保人办理社会保险个人账户终止手续。参保人死亡后个人账户内的余额将全部返还到代理机构的账户内,再由代理机构发放给参保人的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等。个人诈骗医疗保险怎么处理个人诈骗医疗保险的处理方式是:1.尚不构成犯罪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
    2023-07-06
    186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如果未办理批准等手续不影响合同生效的,合同自依法成立的时候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未办理上述手续会影响合同生效的,则手续办理完成后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的终止期限由合同双方当事人确定,并且在合同中做出明确的规定。有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开始时生... 更多>

    #合同期限
    相关咨询
    • 关于非法行医处理医疗事故问题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8-14
      非法行医造成医疗事故的,受害人应当及时报警。构成非法行医罪的,对行为人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受害人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行为人对人身损害进行赔偿。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关于病假医疗期问题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19
      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
    • 关于公司员工医疗期问题法律有哪些规定
      湖南在线咨询 2021-12-22
      《企业职工生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规定,职工医疗期的长度根据本人实际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确定: (一)实际工作年限在十年以下的,本单位工作年限在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是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二十四个月。
    • 关于如何处理非法经营的员工问题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4-12-14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涉及非法经营的行为会受到刑罚和罚款的处罚。如果公司的非法经营活动,员工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其作用大小和所在单位非法经营的种类、数额和次数会对处罚产生影响。如果非法经营的数额在100万元以上,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20万元以上逾期未还,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则会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 关于医院骗保工作人员的处罚问题
      甘肃在线咨询 2024-12-05
      医疗保险骗保属于轻微违规行为。如果骗保金额在1万元以下,相关部门将责令退回骗保的医保基金,并处以所涉及金额的两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若骗保行为导致严重损失,医疗保险待遇可能会被暂停。如果构成犯罪,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