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的设置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09:55:12 413 人看过

根据劳部发〔1993〕300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照国家规定设立办事机构。

地方各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为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

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在仲裁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劳动争议处理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承办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日常工作,根据仲裁委员会的授权,负责管理仲裁员,组织仲裁庭;管理仲裁委员会的文书、档案、印鉴;负责劳动争议及其处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咨询;向仲裁委员会汇报、请示工作,办理仲裁委员会授权或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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