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仲裁制度的初衷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9-16 11:30:09 62 人看过

在收到受理通知书或仲裁通知书后, 双方当事人需要完成以下几项工作: 申请人需在规定期限内预交仲裁费用, 否则将被视为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 被申请人则需在仲裁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答辩书; 双方当事人需要分别做好证据材料的核对及整理工作, 并在必要时提交补充证据。

在收到受理通知书或仲裁通知书后,双方当事人需要完成以下几项工作:申请人需在规定期限内预交仲裁费用,否则将被视为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则需在仲裁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答辩书;双方当事人需要分别做好证据材料的核对及整理工作,并在必要时提交补充证据;还需要及时提交仲裁员选定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详细写明委托权限的授权委托书等有关材料;在被申请人下落不明的情况下,申请人应主动查找其下落,并向仲裁委员会提交被申请人的确切住所,否则将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如果被申请人想要提出仲裁反请求,则必须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提出。此外,双方当事人均有权向仲裁委员会申请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有权委托律师和其他代理人进行仲裁活动。组庭,双方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和选定仲裁员。若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或者选定仲裁员的,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庭组成后,仲裁委员会向双方当事人发出组庭通知书。当事人在收到组庭通知书后,对仲裁员的公正性有怀疑时,可以在首次开庭前提出回避申请,同时应当说明理由。若回避事由在首次开庭后知道的,可以在较后一次开庭终结前提出。因回避而重新选定或指定仲裁员后,当事人可以请求已进行的仲裁程序重新进行,是否准许,由仲裁庭决定。开庭审理,仲裁委员会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开庭日期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在收到开庭通知书后,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当事人若确有困难,不能在所定的开庭日期到庭,则可以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向仲裁庭提出延期开庭请求,是否准许,由仲裁庭决定。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仲裁庭可以缺席裁决。2、在庭审过程中,当事人享有进行辩论和表述较后意见的权利。3、双方当事人应当严格遵守开庭纪律。当事人申请仲裁后,有自行和解的权利。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撤回仲裁申请。在庭审过程中,若双方当事人自愿调解的,可在仲裁庭主持下先行调解。调解顺利的,仲裁庭依据已达成的调解协议书制作调解书,当事人可以要求仲裁庭根据调解协议制作裁决书。调解不成的,则由仲裁庭及时作出裁决。仲裁庭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可以交由当事人共同约定的鉴定部门鉴定,也可以由仲裁庭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鉴定费用由当事人预交。裁决,仲裁庭在将争议事实调查清楚、宣布闭庭后,应进行仲裁庭评议,并按照评议中的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若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则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在裁决阶段,双方当事人享有以下几项权利1、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仲裁庭就事实已经清楚的部分先行裁决。2、在收到裁决书后的三十日内,当事人有权对裁决书中的文字、计算错误或者遗漏的事项申请仲裁庭补正。双方当事人在收到裁决书后,应当自觉履行仲裁裁决。

仲 裁 裁 决 结 果 : 了 解 仲 裁 庭 如 何 作 出 裁 决

根据素材2,仲裁裁决的仲裁庭可以由仲裁员一人独任审理,也可由三名仲裁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因此,仲裁裁决的作出就有以下不同情形:

(1)独任仲裁庭。在独任仲裁的情况下,仲裁裁决应该且也只能根据独任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2)合议仲裁庭。在由合议仲裁庭进行仲裁的情况下,仲裁裁决的作出则按下述原则进行:

多数票原则。该原则要求合议仲裁庭在作出裁决时少数服从多数,以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仲裁裁决;

根据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仲裁裁决。在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的情况下,按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

收到受理通知书或仲裁通知书后,双方当事人需完成以下几项工作:申请人需在规定期限内预交仲裁费用,否则将被视为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需在仲裁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答辩书;双方当事人需分别做好证据材料的核对及整理工作,并在必要时提交补充证据;还需要及时提交仲裁员法定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详细写明仲裁权限的授权委托书等有关材料;在被申请人下落不明的情况下,申请人应主动查找其下落,并向仲裁委员会提交被申请人的确切住所,否则将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如果被申请人想要提出仲裁反请求,则必须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提出。此外,双方当事人均有权向仲裁委员会申请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有权委托律师和其他代理人进行仲裁活动。

仲裁法第十六条规定:“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二)仲裁事项;(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5月29日 06: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仲裁制度相关文章
  • 什么是仲裁协议、协议仲裁制度
    仲裁协议是一种书面协议,协议书主要内容是两位当事人自愿地把他们之间即将可能发生或者已经确有发生的一些可以被仲裁的事项提交仲裁裁决。可能大多数人对仲裁协议都不是特别的了解,那么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什么是仲裁协议、协议仲裁制度。所谓协议仲裁制度,是指经济纠纷当事人协议将有关依法可以仲裁解决的争议提交协议所指定的仲裁机构进行裁决的一种制度。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的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第五条又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第六条规定:“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从仲裁法的这些规定可以看出,协议仲裁制度既是当事人自愿原则的最根本的体现,又是自愿原则在仲裁活动得以实现的最基本的保证。协议仲裁制度的核心内容,就是仲裁协议。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将他们之
    2023-04-29
    243人看过
  • 什么是仲裁协议、协议仲裁制度
    仲裁协议是一种书面协议,协议书主要内容是两位当事人自愿地把他们之间即将可能发生或者已经确有发生的一些可以被仲裁的事项提交仲裁裁决。可能大多数人对仲裁协议都不是特别的了解,那么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什么是仲裁协议、协议仲裁制度。所谓协议仲裁制度,是指经济纠纷当事人协议将有关依法可以仲裁解决的争议提交协议所指定的仲裁机构进行裁决的一种制度。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的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第五条又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第六条规定:“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从仲裁法的这些规定可以看出,协议仲裁制度既是当事人自愿原则的最根本的体现,又是自愿原则在仲裁活动得以实现的最基本的保证。协议仲裁制度的核心内容,就是仲裁协议。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将他们之
    2023-04-19
    280人看过
  • 什么是仲裁协议、协议仲裁制度
    仲裁协议是一种书面协议,协议书主要内容是两位当事人自愿地把他们之间即将可能发生或者已经确有发生的一些可以被仲裁的事项提交仲裁裁决。可能大多数人对仲裁协议都不是特别的了解,那么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什么是仲裁协议、协议仲裁制度。所谓协议仲裁制度,是指经济纠纷当事人协议将有关依法可以仲裁解决的争议提交协议所指定的仲裁机构进行裁决的一种制度。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的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第五条又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第六条规定:“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从仲裁法的这些规定可以看出,协议仲裁制度既是当事人自愿原则的最根本的体现,又是自愿原则在仲裁活动得以实现的最基本的保证。协议仲裁制度的核心内容,就是仲裁协议。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将他们之
    2023-08-17
    481人看过
  • 什么是仲裁裁决终局制度?
    一、什么是仲裁裁决终局制度?仲裁裁决是指仲裁庭对当事人之间所争议的事项作出的裁决。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根据我国参加的《纽约公约》的规定,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也可以在其他缔约国得到承认和执行,如果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国境内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二、不予执行根据《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
    2023-06-03
    479人看过
  • 什么是仲裁裁决终局制度?
    仲裁裁决是指仲裁庭对当事人之间所争议的事项作出的裁决。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根据我国参加的《纽约公约》的规定,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也可以在其他缔约国得到承认和执行,如果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国境内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一、网贷直接申请仲裁会有效吗在仲裁庭作出的裁决生效,并在履行期满后,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应当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当被执行人在国外的,由当事人直接向被执行人所在国的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裁决的承认及执行。被执行人在中国境内的,国内仲裁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执行。涉外仲裁裁决,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人
    2023-06-26
    248人看过
  • 什么是仲裁裁决终局制度
    仲裁裁决是指仲裁庭对当事人之间所争议的事项作出的裁决。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根据我国参加的《纽约公约》的规定,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也可以在其他缔约国得到承认和执行,如果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国境内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一、不予执行根据《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
    2023-02-08
    168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制度是指纠纷双方在纠纷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达成协议,自愿将纠纷提交双方所同意的第三者予以裁决,以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它是一种和平解决争议的方法,其形式是当事人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给一个独立的仲裁人(或一组仲裁人),基于事实公正地进行裁决。仲裁... 更多>

    #仲裁制度
    相关咨询
    • 仲裁法的制度是什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22
      (一)协议仲裁制度。这是仲裁中当事人自愿原则的最根本体现,也是自愿原则在仲裁过程中得以实现的最基本的保证,仲裁法规定仲裁必须要有书面的仲裁协议,仲裁协议可以是合同中写明的仲裁条款,也可以是单独书写的仲裁协议书(包括可以确认的其他书面方式)。仲裁协议的内容应当包括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约定的仲裁事项,以及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二)或裁或审制度。或裁或审是尊重当事人选择解决争议途径的制度。其含义是,当事
    • 仲裁回避制度是什么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12
      关于仲裁回避制度有以下回答一、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仲裁员及其他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回避,当事人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其回避 (一)是劳动争议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的; (二)与劳动争议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劳动争议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 二、回避的决定权限: (一)仲裁委员会主任的回避,由仲裁委员会研究决定: (二)仲裁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和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的回避,由仲
    • 什么是仲裁回避制度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18
      当事人申请仲裁员回避的,应当在首次开庭前提出并说明回避理由;回避事由在首次开庭后知道的,可以在最后一次开庭终结前提出。 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的,仲裁员是否回避,由仲裁委员会主任决定;仲裁委员会主任担任仲裁员时,是否回避,由仲裁委员会集体决定。 仲裁员因回避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职责的,应当依照仲裁法和本规则的规定重新选定或者指定仲裁员。 因回避而重新选定或者指定仲裁员后,当事人可以请求已进行的仲裁程序
    • 仲裁法的基本制度是什么?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2-28
      仲裁基本制度主要是下列三种: 1、协议仲裁制度。仲裁协议是当事人仲裁意愿的体现,当事人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案件以及仲裁庭对仲裁案件的审理和裁决都必须依据双方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有效的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就没有仲裁制度。 2、或裁或审制度。仲裁与诉讼是两种不同的争议解决方式,在两者之间,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争议只能由双方当事人在仲裁或者诉讼中选择其一加以采用。有效的仲裁协议即可排除法院对案件的司
    • 仲裁法的基本制度是什么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10
      仲裁基本制度主要是下列三种: 1.协议仲裁制度。仲裁协议是当事人仲裁意愿的体现。当事人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案件以及仲裁庭对仲裁案件的审理和裁决都必须依据双方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有效的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就没有仲裁制度。 2.或裁或审制度。仲裁与诉讼是两种不同的争议解决方式,在两者之间,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争议只能由双方当事人在仲裁或者诉讼中选择其一加以采用。有效的仲裁协议即可排除法院对案件的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