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责任的特殊性及其特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8 03:30:13 431 人看过

一、何为产品责任?

产品责任,是指因产品存在缺陷,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时,产品生产者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在国际标准化组织制定的国际标准《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术语》中,将产品责任定义为生产者或他方因产品造成的与人员伤害、财产损坏或其他损害有关的损失赔偿责任的通用术语。

二、产品责任是一种特殊的民事侵权责任

产品责任是一种与一般的民事侵权责任有所不同的特殊的民事侵权责任,其特殊性在于:

1.一般的民事侵权责任,实行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责任原则。而按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只要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除了法定可以免责的事由外,不论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都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我国产品质量法关于产品责任的规定,与国际上关于产品责任的立法趋势相一致,从责任的分配上看,也是公平的。生产者因生产、出售商品而盈利,也应当承担因其产品可能存在的缺陷给他人造成损害的风险责任。这也有利于促使产品的生产者在产品的设计、生产过程中,更加小心谨慎,防止产品出现缺陷给使用者造成损害,有利于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2.按照一般民事侵权责任中的过错责任,受害人要求赔偿的,应当对责任人的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即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而由于产品责任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因此,受害人要求生产者赔偿时,无需证明生产者是否有过错。而是由生产者依照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对其生产的产品是否具有产品质量法规定的免责事由、自己是否具备法定的免责条件,承担举证责任。即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因为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产品的技术性能和制造工艺越来越复杂,要求处于产品生产过程之外、并不具备各种产品专业知识的消费者对生产者的过错承担举证责任,难以做到,也不公平。

三、产品责任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1、产品责任发生在产品流通领域。

产品进入流通领域的标志,是产品经过交易、转让等合同行为,由制造、生产者之手,转由消费者之手,中间可以经过若干个流通环节,即批发、销售、仓储、运输等过程。

2、致人损害的产品必须存在缺陷。

产品责任并不是产品自质量问题和自身损坏造成的产品本身的财产损失,而是产品因缺陷造成使用人的人身伤害或者缺陷产品以外的财产损害。这个问题关系到产品责任的性质是侵权责任还是合同责任。早期的产品责任属于合同责任范畴,产品侵权责任源于合同责任。

3、产品责任是特殊授权责任。

产品责任是物件致人损害的特殊侵权责任,是人对物所造成的损害负责任。产品致人损害时,与该致害产品有关联的人,即制造者、销售者等对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是一种特殊侵权责任。

四、我国《产品责任法》规定的免责事由有哪些?

第四十一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

(二)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02日 01: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产品责任相关文章
  • 虚拟财产的概念、特征及其财产属性
    【虚拟财产】虚拟财产的概念、特征及其财产属性(一)、虚拟财产的概念及特征网络“虚拟财产”又称为“网财”,一般是指网民、游戏玩家在网络游戏中的账号(ID)及积累的“货币”、“装备”、“宠物”等“财产”。网络虚拟空间里含有多种虚拟财产,个人认为主要包括:1、游戏账号(包括在游戏中的虚拟人物的等级、职业、性别等属性)2、虚拟金币(在某款游戏中所使用的货币)3、虚拟装备(武器、装甲、药剂等)4、虚拟动植物。(二)、虚拟财产的财产属性随着网络的发展以及关于网络虚拟财产纠纷的不断增加,各种形式的纠纷的不断出现,网络虚拟财产已经不在完全“虚拟”,侵犯虚拟财产已经突破虚拟空间而向现实空间过渡。具有一定的现实性虚拟财产不只是虚拟的或者独立存在于虚拟社会中的,而是逐渐与现实社会的真实财产建立了对应或者换算关系。因此,虚拟财产已经具备了现实社会中真实财产的价值。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只是在保护的方式以及手段方面做
    2023-06-07
    360人看过
  • 【毒品犯罪的特点】毒品犯罪的特征及其预防
    ——从一个基层法院的视角分析编者的话:毒品犯罪的特点湖南省祁东县西达云贵、南邻广东,受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大批居民支边云南的历史背景和毗邻南方开放城市广州的现实影响,历来系衡阳市范围内毒品犯罪高发地区。在此,笔者仅从祁东县人民法院近三年来受理审结的39件毒品犯罪案件51名被告人的情况,谈谈毒品犯罪基本特征和预防。祁东县毒品犯罪案件有以下特征:一是涉及的罪名从单一化向多样化发展,除贩卖毒品罪外,还有非法持有毒品罪以及窝藏、转移毒品罪。二是涉毒种类从单一品种向多品种转变,除了海洛因粉剂外,还包括摇头丸、麻古、冰毒等品种。三是犯罪主体特征明显,吸毒人员多而专业毒贩少,无业人员、务农青年多而从业职工、四十岁以上的农村人员少,低文化层次的多而文化程度较高的少,男性多而女性少,但女性毒品犯罪增多。四是案件涉及的毒品数量有逐渐增大的趋势。五是多次贩毒、向多人贩毒的案件所占比例大。六是犯罪形式中共同犯罪有增多
    2023-06-11
    471人看过
  • 法律对毒品的特殊规范特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它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及精神药品品种目录》中列明了121种麻醉药品和130种精神药品。根据中国禁毒网权威发布,毒品分为传统毒品、合成毒品、新精神活性物质(新型毒品)。其中最常见的主要是麻醉药品类中的大麻类、鸦片类和可卡因类。毒品犯罪的特征是什么毒品犯罪的特征具体如下:1、毒品犯罪客体,即指有关禁毒的法律法规所保护的而被毒品犯罪所侵犯的有关对毒品进行管制的管理制度和社会管理秩序;2、毒品犯罪客观方面,即指有关毒品犯罪活动的客观外在表现,包括危害行为、危害结果、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等,其中,危害行为是不可缺少的要件;3、毒品犯罪主体,即指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了毒品犯罪行为的自然人和法律规定的犯罪单位;4、毒品犯罪主观方面
    2023-07-05
    474人看过
  • 合伙合同的特征及其重要性
    (1)合伙人必须共同出资。包括合伙人只提供劳务或技艺而不提供资金,但资金、劳务或技艺三者必有其一。(2)合伙人必须参加合伙事业的经营管理;只提供资金而不参加合伙事业的经营管理,不能成为合伙人。(3)合伙人必须有共同的经济目的,否则不能订立合伙合同。这是合伙合同与一般以财产关系为内容的合同的显着区别之一。(4)合伙人之间负连带无限责任。合伙财产的性质基本上属于共同共有的性质。合伙财产包括出资和经营期间取得的财产。合伙合同格式是什么呢合伙人: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第一条合伙宗旨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第三条合伙期限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1.合伙人__
    2023-07-08
    115人看过
  • 特殊普通合伙的责任保险的性质及成因
    从特殊的普通合伙职业保险的产生背景和功能来看,它不可能是强制保险,而是商业责任保险,或叫做一般责任保险,实际上是一种强制购买的非强制险。1.从其产生背景看特殊的普通合伙中的职业保险是因为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后合伙企业信用降低,为了保护债权人利益,增强合伙企业的偿债能力,作为债权清偿的替代赔偿机制而建立。可见,特殊的普通合伙中的职业保险是基于商业风险而设置,仅限于特定的债权债务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的债权债务人,本身不具有社会公益性。其与强制责任保险的产生背景和动因大异其趣。2.从其功能来看特殊的普通合伙中的职业保险是为了增强债务人(被保险人)的偿债能力,侧重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转移被保险人的风险;而强制责任保险由于往往是针对那些危害具有社会性,损害发生频繁,后果严重的危险而设置的,因此,强制责任保险具有社会公益性,与一般商业责任保险保护的侧重点不一样,更加注重保护第三人(债权人)的利益,
    2023-04-24
    335人看过
  • 举证责任的含义、主体及其法律特征
    证据制度在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有悠久的历史渊源,相反我国在证据制度和证据立法这一领域的本土资源不太丰富,所以在对证据制度之重要组成部分——举证责任制度进行研究时,有必要对它山之石进行一些比较。英美法系以美国为例。在美国法律中,没有举证责任这一概念,相应的是证明责任的概念。在美国法律中,证明责任一词有着两个分离的、且截然不同的概念。这一区分首次是由塞耶在1898年指出的,此后才逐渐得以明确。证明责任的两个概念可以概括为:(1)不能说服的风险(theRiskofNonpersasionBrden)、说服的责任(theBrdenofPersasion);(2)举证义务(theDtyofProdcingEvidence)、提供证据责任或称出示责任、证据责任。由此可见,在美国证明责任一词具有双重含义:一是指当事人向法庭提供足够的证据,以使案件交付事实裁判者进行事实认定的责任;二是指当事人对交付事实裁判
    2023-06-06
    366人看过
  • 违约责任的性质及特点
    一、违约责任的特点是什么1、违约责任的产生以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为条件。一方面合同债务是责任发生的前提,债务是因,责任是果,无债务则无责任;另一方面违约责任是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债务时,国家强制债务人履行债务和承担法律责任的表现。违约责任是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而产生长的责任,因此如果当事人违反的是其他法律义务,则应承担其他责任,而不是违约责任。2、违约责任的相对性。因为合同关系的相对性,违约责任也有相对性,即违约责任只能在合同关系的特定当事人之间产生,对合同关系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不负违约责任。3、违约责任主要具有补偿性。即违约责任旨在弥补或补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害。4、违约责任可由当事人约定。违约责任具有一定强制性,但仍有一定任意性,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如违约金、损害赔偿数额计算方法等。5、违约责任是民事责任的一种形式。民事责任包括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二种,违约责任是民事责任之一种,
    2023-04-27
    435人看过
  • 特殊侵权民事责任和一般侵权民事责任的特征
    一、特殊侵权民事责任和一般侵权民事责任的特征(一)特殊侵权民事责任特征1、特殊侵权行为适用过错推定责任或公平责任。2、特殊侵权行为由法律直接规定。此处的法律包括民法的特别规定和民事特别法的规定。3、特殊侵权行为在举证责任的分配上适用倒置原则,即由加害人就自己没有过错或者存在法定的抗辩事由承担举证责任。4、法律对特殊侵权行为的免责事由作出严格规定。一般免责事由通常包括不可抗力和受害人故意。此外,受害人的过错、第三人的过错、加害人没有过错或者履行了法定义务也可能基于特别规定成为免责事由。5、特殊侵权行为的责任主体和行为主体存在分离现象。如监护人对被监护人致人损害所承担的民事责任。(二)一般侵权民事责任的特征一般侵权行为是指因行为人对因故意或过失侵害他人财产权和人身权,并造成损害的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在过错责任原则下,需要行为人有过错;在无过错责任原则下,则不考虑行为人
    2023-06-07
    241人看过
  • 特殊化妆品的特殊批准
    特殊用途化妆品审查批准程序是:(1)生产企业到所在地地、市场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领取并填写《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审查申请表》一式三份,经企业主管部门同意后,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时提供下列资料和样品:①产品名称;②产品成分、限用物质含量;③制备工艺简述和简图;④育发、健美、美乳产品主要成分使用依据及文献资料;⑤产品卫生安全性评价资料;⑥产品样品(5至10个小包装)及其检验报告书;⑦产品使用说明书(或其草案)、标签及包装设计、包装资料。(2)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初审。经初审同意的产品,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应在接到申报材料次日起3个月以内守成初审,并作出是否上报卫生部进行复审的函复。(3)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在收到初审组复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于复审后2个月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对批准的产品,发给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和特殊用途
    2023-06-07
    291人看过
  • 特殊职务作品创作者的责任
    特殊职务作品,是指根据著作权法第16条规定,主要是利用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制作,并由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特殊职务作品的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对某些职务作品,特别是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如果满足以下要件,就是特殊职务作品。(1)该作品的创作主要是利用了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2)该作品由单位对外承担责任。满足上述两个要件的职务作品为特殊职务作品。一、法人作品与特殊职务作品的区别法人作品与特殊职务作品的主要区别在于署名权的问题,法人作品的署名权属于法人,特殊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的署名权依然属于创作者。法人作品没有明确的定义,在《著作权法》第11条第3款中规定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
    2023-03-02
    231人看过
  • 产品质量责任有哪些特征?
    一、产品质量责任有哪些特征第一,侵权产品责任是直接由法律规定的,当事人对此无权协商。如国务院发布的《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第15条规定:“经销企业售出的产品在保证期限内发现质量不符合第二条的要求的,应由经销企业负责对用户实行包修、包换、包退,承担赔偿实际经济损失的责任。”这里所称的“承担赔偿实际经济损失的责任”,包括侵权产品责任,有关当事人必须依法办事,无权协商。第二,侵权产品责任的承担者是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生产者和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给用户造成的损失,负有连带赔偿责任。“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运输者、仓储者对此负有责任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可见,产品的用户与产品的运输者、仓储者不直接发生权利义务关系。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与产品的运输者、仓储者之间,因后者的过错所形成的新的债权债务关系,按一般侵权责任条款处理
    2023-05-03
    119人看过
  •  遗产继承的特征及其影响
    这段内容讲述了遗产分割和转继承的相关规定。在遗产分割之前,当继承人先于遗产分割而去世时,遗产才会发生转承。只有继承人在前述的时间内死亡而未实际取得遗产,而不是放弃继承权。转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其被转继承人应得的遗产份额,而转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的直系血亲,也可以是被继承人的其他合法继承人。在遗产分割之前,当继承人先于遗产分割而去世时,遗产才会发生转承。2、只有继承人在前述的时间内死亡而未实际取得遗产,而不是放弃继承权;3、只能由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直接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4、转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其被转继承人应得的遗产份额;5、转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的直系血亲,也可以是被继承人的其他合法继承人。 转 继 承 人 的 权 利 : 法 定 继 承 人 、 被 转 继 承 人 应 得 份 额 、 直 系 血 亲 或 其 他 合 法 继 承 人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
    2023-09-04
    368人看过
  • 特殊累犯和毒品再犯的区别及其影响
    毒品犯罪要求与毒品有关,并且被判过刑。特殊累犯要求必须是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犯罪和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并且要求刑罚为有期徒刑以上,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又犯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毒品犯罪仅仅要求受过刑罚和毒品条件,特殊累犯要求的条件不仅有刑罚的条件,时间条件,还有构成特殊累犯的罪名条件。特殊累犯的概念与成立条件特殊累犯是相对于一般累犯而言。成一般累犯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前罪和后罪都是故意犯罪;前罪和后罪都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五年内再犯后罪。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何一种犯罪的,以累犯论处。《刑法》第三百五十六条【毒品犯罪的再犯】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第六十六条【特别累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
    2023-07-04
    358人看过
  • 犯罪未遂的特征及其刑事责任是什么
    犯罪未遂是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为犯罪未遂。其特征包括: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2、犯罪没有得逞,指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没有完全实现,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二、犯罪未遂的成立条件是什么?1、必须在犯罪过程中停止犯罪犯罪中止只能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即只能发生在犯罪预备,犯罪实行和实行终了之后犯罪结果发生之前的过程中。换言之,只有在犯罪预备至犯罪既遂之前的过程中停止犯罪的,才可能成立犯罪中止。犯罪中止就是在犯罪完成之前停止的意思;所以犯罪完成之后,自动恢复原状或自愿赔偿损失,都不能认为是中止,而仍应当负犯罪既遂的刑事责任。2、必须自
    2023-06-20
    371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产品责任是指由于产品有缺陷,造成了产品的消费者.使用者或其他第三者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生产者或销售者分别或共同负责赔偿的一种法律责任。在责任保险领域内,产品责任保险是发展较为迅速的险种。零售商、批发商和制造商对由离开销售和生产场所... 更多>

    #产品责任
    相关咨询
    • 商业贿赂的特征及其特征
      新疆在线咨询 2021-10-02
      商业贿赂是指在商业活动中,经营者为销售或购买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采用给予对方单位或个人财产或其他利益的行为。作为贿赂的表现形式,商业贿赂具有以下四个特征:(1)贿赂主体是从事商业活动的经营者。(2)目的明确化。经营者给予对方公司和个人财产和其他利益,以在经营活动中拒绝正当竞争,获得交易机会为目的,销售自己的产品和服务,以更优惠的条件购买商品,接受服务。这是商业贿赂的本质特征。(3)手段多样化。随
    •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殊性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9-12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殊性 一、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二、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三、一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四、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五、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 责任的特征与性质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8
      一、缔约过失责任的法律特征1.法定性:缔约过失责任是基于法律的规定而产生的一种民事责任。只有当事人的行为符合合同法第42条、第43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并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才应依法承担缔约过失责任。2.相对性:缔约过失责任只能存在于缔约阶段(也称先契约阶段),即合同订立的磋商阶段,而不能存在于其他阶段。同时,缔约过失责任也只能在缔约当事人之间产生。3.补偿性:缔约过失责任的补偿性,是指缔约过失责任
    • 贩卖毒品罪的处罚及其特征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31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3、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4、以暴力抗拒
    • 环境污染责任的特殊性是什么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环境污染责任的承担以及免责1、《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环境保护法律规定环境污染承担民事责任的主要方式:(1)排除危害;(2)赔偿损失。2、《侵权责任法》规定承担侵权责任:(1)停止侵害;(2)排除妨碍;(3)消除危险;(4)返还财产;(5)赔偿损失;(6)赔礼道歉;(7)消除影响、恢复名誉。3、环境污染责任免责事由:是指环境法所规定的在因环境污染侵权致人损害时加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