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不得通过集团内部劳务派遣的方式,任意安排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劳务派遣单位的设立】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及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第六十条【劳务派遣单位的告知义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第六十一条【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动条件】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第六十二条【用工单位的义务】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第六十三条【被派遣劳动者同工同酬】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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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动者之间是否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公司解聘辽宁在线咨询 2022-01-19首先,您需要明确一点,您还想不想要这份工作,如果您还想要这份工作,就需要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至于您提到的合同里的两点,一般劳务派遣合同里都会有一些不利于劳动者的条款,关键是您想不想要这份工作了,如果您觉得这份工作很好,还想继续干,那么您就先签了合同。 其次,如果您不是太在意这份工作,单位要求与劳动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您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去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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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与集团公司签订的合同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台湾在线咨询 2022-01-211、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用人单位,因此如果你和集团公司签订的事劳务派遣合同,由于该集团公司没有劳务派遣的资质,因此双方实际存在劳动关系; 2、如果你是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合同,那么集团公司属于用工单位,关于工资的支付、社会的交纳是由派遣单位来承担的,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另有约定的除外; 3、单位只给你交纳农保的话,你可以要求单位转为缴纳社保,如期间治疗花去了医疗费用,还可以向派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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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企业与劳动者约定的派遣期限宁夏在线咨询 2023-05-09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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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劳务派遣单位的劳动者不签合同后,公司还是属于劳务派遣单位吗山东在线咨询 2022-04-07公司不给签订劳动合同而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这种用工形式属于劳务派遣。 《劳动合同法》第66条规定:“第六十六条劳动合同用工是中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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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派遣公司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与劳务派遣协议有法律效应吗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22符合法律规定就有效。下列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