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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效力

劳动合同效力

  • 劳动合同没有约定服务期的话是否具有劳动合同效力
    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期限有效,但在某些情况下可能无效。以下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法定责任和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服务期超过劳动合同期限怎么办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者提出终止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如用人单位放弃对劳动者履行剩余服务期要求的,则劳动合同可以终止,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2、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剩余服务期的,则双方应当续订劳动合同,或者将原劳动合同期限变更为与服务期限一致。如劳动者不愿意续订劳动合同或变更劳动合同的,应当向用人单位承担违约责任,但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在服务期协议中,服务期限,即劳动者应为用人单位提供的服务时间。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约定服务期时,应知道“怎样约定服务期的年限”,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与用人单位约定年限,以免影响自己的职业生涯。一般在服务期限内,是不允许劳动者提前辞职的。否则的话此时劳动者就要对单位承担违约责任,支付一定的违约金。而要是约定的劳动合同期限低于服务期期限,那么也会顺延劳动合同期限至服务期的期限
    2023-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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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毕业生签三方协议是否还要签劳动合同
    毕业生签三方协议还要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签定了正式的劳动合同,三方协议的效力自然解除。三方协议仅限于应届毕业生在求职阶段与拟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效力仅限于取得毕业证以前。毕业生的三方协议等同于劳动合同吗毕业生三方协议只是就业的协议,是不具有劳动合同效力的,毕业生到用人单位工作时,还需要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2023-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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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争议的具体范围有哪些
    明确劳动争议的范围包括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劳动合同效力发生的争议;因解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其他劳动争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的范围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如下: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适用于劳动仲裁的劳动争议范围主要包括:(1)因执行、变更、解除、终止等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2)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3)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4)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本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2、《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则在上述基础上,进一步丰富、调整和扩充了劳动仲裁的适用范围:(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
    2023-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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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变更,可撤销的劳动合同效力如何确定
    可撤销合同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有效与否,取决于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是否行使撤销权的合同。可撤销合同是一种相对有效的合同,在有撤销权的一方行使撤销权之前,合同对双方当事人都是有效的。合同被撤销后,合同自始无效。公司名称变更会影响劳动合同效力吗公司名称变更劳动合同依然有效。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受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变更的影响。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职务行为都是代表用人单位这个实体组织的行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是与法人组织建立劳动关系,而不是与法定代表人建立劳动关系。所以,法定代表人变更后,原劳动合同仍有效,也无需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对劳动合同内容作部分修改、补充或者删减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变更是在原合同的基础上对原劳动合同内容作部分修改、补充或者删减,而不是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原劳动合同未变更的部分仍然有效,变更后的内容就取代了原合同的相关内容,新达成的变更
    2023-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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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析未签章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
    未盖章的劳动合同效力:1、如果在劳动合同上签字的人是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即使用人单位没有盖章,该劳动合同也生效;2、如果在劳动合同上签字的人是其他工作人员,其签字行为需经授权才能约束公司,未经授权也未盖章的劳动合同无效。未盖章的购车合同有效吗未盖章的购车合同,如果是当事人真实合法的意思表示,且有双方签字的,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护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
    2023-08-04
    134人看过
  • 合同期和服务期一样吗
    劳动合同效力
    合同期和服务期不一样。劳动合同期限为合同的有效时间,它一般始于合同的生效之日,终于合同的终止之时。服务期是指劳动者因接受用人单位的特殊待遇如专项培训等,而经双方协商确定的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服务的最短期限。劳动合同期和服务期的区别是劳动合同期和服务期的区别:(一)劳动合同期,指劳动合同效力所及的时间长度,也就是劳动合同的有效期限。对劳动者而言,就是其为单位工作的期限,对单位而言,就是其提供劳动岗位和报酬的时间期限。(二)服务期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在用人单位出资,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情况下,劳动者必须为用人单位提供服务的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2023-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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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入职合同和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入职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1、主体不同。入职合同的主体为平等民事主体。劳动合同一方主体为用人单位,另一方为劳动者。虽然入职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当事人是一样的,但双方在合同中的关系不同。2、目的不同。入职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为另一方提供劳动服务的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而订立的合同。3、适用的法律不同。入职合同适用《民法典》,而劳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4、合同内容不同。入职合同只需要写明当事人的身份信息,表明相应的职业意向即可,但劳动合同需具备法定的必备条款。5、法律规定的其他区别。劳动合同和入职合同是一回事吗?首先,入职协议一般意义上是指实质上缺少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必备条款,并不具备劳动合同效力的简易协议,是在入职前的简要磋商而达成的协议。其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最后,无论是劳动合同还是入职协议,如果具备了劳动合同的基本“核心要素”那么就会产生法律效力,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这些“核心要素”包括: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
    2023-08-04
    238人看过
  • 怎样鉴定劳动合同效力
    劳动合同效力
    在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成立的同时也就生效了,双方之间形成了劳动法律关系,当事人应当全面适当履行合同。但是论劳动合同的效率按照国家规定或者当事人一方的要求需要鉴定的,在鉴定后劳动合同方可生效。劳动合同的鉴证,是指主管行政部门依法对劳动合同的内容进行审查,并对其合法性、真实性予以证明的一项行政监督、服务制度。通过有利于劳动合同的全面适当履行,减少和预防劳动争议的发生,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稳定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的鉴证由合同签订地或履行地的主管行政部门具体办理。劳动合同效力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劳动合同效力无效的情形:(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2023-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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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会怎样会怎样认定劳动合同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认定劳动合同效力的条件分别有:1、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2、当事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3、劳动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4、劳动合同形式符合法律相关要求。5、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民法典如何认定黑白合同的效力一般来说,订立黑白合同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偷逃税费。但是,房地产买卖合同中规避国家税收的价格条款无效。该无效部分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当事人以逃避税收为由请求确认合同全部无效的,不予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2023-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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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会怎样会怎样认定劳动合同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认定劳动合同效力的条件分别有:1、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2、当事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3、劳动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4、劳动合同形式符合法律相关要求。5、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民法典如何认定黑白合同的效力一般来说,订立黑白合同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偷逃税费。但是,房地产买卖合同中规避国家税收的价格条款无效。该无效部分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当事人以逃避税收为由请求确认合同全部无效的,不予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2023-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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