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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效力

劳动合同效力

  • 劳动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如果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协商一致,并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劳动合同生效,但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则无效: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劳动合同效力如何认定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劳动合同效力的认定方式:合同满足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规定、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等条件,即可依法生效。劳动者不能根据相关法律,向任教的学校自动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若劳动者已付出劳动,但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报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2023-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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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如果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协商一致,并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劳动合同生效,但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则无效: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劳动合同效力如何认定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劳动合同效力的认定方式:合同满足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规定、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等条件,即可依法生效。劳动者不能根据相关法律,向任教的学校自动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若劳动者已付出劳动,但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报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2023-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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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合同是否可以重新签订
    劳动合同可以重新签订。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劳动合同的内容有以下:1、劳动合同期限,是劳动合同效力所及的时间长度,即劳动合同的有效期限;2、工作内容,是劳动法律关系所指向的对象,即劳动者具体所从事劳动的种类和内容;3、劳动条件,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从事某项劳动提供的必要条件,包括劳动保护条件和其他劳动条件;4、劳动报酬,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后,因提供了劳动而取得的报酬;5、劳动纪律,是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遵守的劳动规则和秩序。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约定违约金?劳动合同当中可以在特殊情况下约定违约金。法律只是限制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的情形,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情形,法律并不限制。当劳动合同约定了用人单位提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向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情形是,法律并不禁止,用人单位需按约定的数额向劳动者支付违约金。因此,建议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不要约定向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情形。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现在如果要求用人单位或者是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话,必然是需要符合我国法律当中所规定的具体的情况,主要就是因为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所规定,劳动合同通常情况之下是不能够约定违
    2023-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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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合同期和服务期的区别是
    劳动合同期和服务期的区别:(一)劳动合同期,指劳动合同效力所及的时间长度,也就是劳动合同的有效期限。对劳动者而言,就是其为单位工作的期限,对单位而言,就是其提供劳动岗位和报酬的时间期限。(二)服务期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在用人单位出资,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情况下,劳动者必须为用人单位提供服务的期限。培训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长于劳动合同的期限时,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满时提出解除合同是否属违约不属于。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利,稳定劳动关系,也为了保护用人单位的利益,在培训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长于劳动合同的期限时,如果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满时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视为劳动合同的期限已经当事人协商变更,自动延长至服务期届满,不论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合同,如果双方对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有约定。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培训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或赔偿事项,或者劳动者享受的是用人单位必要的劳动技能的培训,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对于用人单位提出的赔偿请求应不予支持。《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服务期】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
    2023-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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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聘书具有劳动合同效力吗
    聘书一般不具有劳动合同的效力,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相应的条款。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聘书和劳动合同一样吗一、聘书和劳动合同一样吗1、聘书和劳动合同不一样,聘书不能代替劳动合同。立劳动关系的,应当及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经建立劳动关系,但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的合同生效,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二、劳动合同顺延和续签是一样的吗劳动合同顺延和续签不一样。顺延就是在原有劳动合同期限的基础上继续延长,继续在该单位工作。顺延只能是符合法定情形的才可顺延。续签就是终止前一份劳动合同,并新签
    2023-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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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争议受理范围有哪些具体有哪几种
    劳动争议受理范围包括: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为劳动合同效力发生的争议;因解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其他劳动争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企业与职工之间的下列劳动争议:(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相关知识:劳动争议的投诉时效为:当事人应当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六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
    2023-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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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效力的表现有哪些?
    合同效力的具体表现有:合同对当事人的一般拘束力;合同的效力体现为双主事人订立合同的效果意思产生的法律效力,每一个合同的效力都是特定的,各个合同之间的效力都是不相同的;当事人违反合同的,将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劳动合同效力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劳动合同效力无效的情形:(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2023-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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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合同的效力,合同可分为哪几类呢
    按合同的效力,合同可分为以下几种:1、有效合同。所谓有效合同,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成立并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合同。2、无效合同。无效合同'是相对有效合同而言的,它是指合同虽然成立,但因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共利益,因此被确认无效。3、效力待定的合同。所谓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法律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因此其发生效力与否尚未确定,一般须经有权人表示承认或追认才能生效。4、可撤销的合同。可撤销合同,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由于意思表示不真实,或者是出于重大误解从而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依照法律的规定可予以撤销的合同。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效力相关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集体合同的法律效力高于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它是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重要依据,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劳动者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的条款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2023-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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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聘书可以替代劳动合同吗
    聘书不能代替劳动合同,聘书只是代表用人单位聘用了劳动者,并不意味着和劳动者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合法的劳动关系应当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聘书具有劳动合同效力吗聘书一般不具有劳动合同的效力,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相应的条款。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2023-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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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代签的劳动合同效力怎么进行认定
    代签的劳动合同一般认定为无效。但是劳动者本人委托他人代签系劳动者真实意思的反映,代签人在授权范围内订立合同且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合同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别人是否能代签劳动合同别人能代签。在劳动关系等民事行为中,无论是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还是续签劳动合同,当事人的签名都是其法律同意和接受合同权利义务的表示。签名人应对其行为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责任。他人签订合同的,应当事人书面委托或者事后追认,否则合同对当事人没有法律约束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2023-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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