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4
现在有许多劳动者都有这样一个疑问,公司可以延长试用期是否合法?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对试用期有这样的限制:“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
我国的劳动合同法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将试用期进行了细化。劳动合同法还明确规定了,劳动者的试用期最长不可以约定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是试用期限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不然就是违法。如果用人单位公然违反法律规定,在未经劳动者统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以上固定和无固定期限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因此,要看合同期限是多长,延长是否超过范围。
试用期不合格单位是不能延长试用期期限的。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达不到用人单位的要求,用人单位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以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不可以随意延长试用期。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因此公司与员工之间签订了劳动合同已经对试用期做出了约定,就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延长或者变更试用期。
试用期无限制延期下去不合法,试用期最长期限为六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延长试用期,如果超过了法律规定的上限标准则是不合法的,因为这样就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我国劳动合同法律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并且规定了不同劳动合同期限的试用期上限标准,因此延长试用期限导致
试用期不合格单位是不能延长试用期期限的。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达不到用人单位的要求,用人单位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以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延长试用期是不合法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期满后,员工不存在违反法律规定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进行转正,不得再次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否则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查证属实后,劳动者行政
用人单位无限制地延长试用期是不合法的,试用期最长期限为六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公司延长劳动者的试用期是不合法的,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不能以各种理由去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