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工伤复发时劳动者仍在职的,经鉴定确认后,确认需要治疗的,经过诊断治疗的,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需要配置辅助器具的,可以按照规定配置,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职工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拒绝治疗的。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
工伤人员应停止享受工伤待遇的情形: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劳动能力鉴定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待遇及工伤赔偿包括: 1、医疗费用。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医疗目录和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本单位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 3、外
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在工伤保险待遇期间,如果工伤职工痊愈或者死亡、失踪改为享受工伤死亡待遇或者按照残疾等级享受工伤致残待遇等情形,将不再具备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 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劳动能力的鉴定是确定工伤保险待遇的基础和前
企业职工是有权利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按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为本单位全部
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没有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就无权享受工伤保险待遇。3.拒绝治疗的,职工遭受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后,有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的权利,也有积极配合医疗救治的义务。
工伤职工可享受下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医疗待遇,即由工伤保险基金依法支付医疗费和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以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工伤赔偿最新标准: 一、医疗费 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住院期间。 三、交通费、食宿费 1、标准:
1、工伤待遇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这是地域管辖原则的体现,也是工伤待遇争议案件诉讼管辖的一般规定。 2、工伤待遇争议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这是级别管辖原则的体现。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
职工工亡待遇的标准: 1、供养亲属抚恤金,由各亲属按照不同的比例获得; 2、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