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1
《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有下列区别:在立法层次上,同为法律,《劳动法》多称为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多称为新劳动法;《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法律规范的总称,《劳动合同法》是规范劳动合同的法律;《劳动法》的内容比《劳动合同法》的内容更加广泛。
承揽关系人身损害赔偿为侵权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长沙市人民政府第103号令(长沙市征地补偿实施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征地补偿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和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环保法实施细则包括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实施查封、扣押办法》、《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和《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是以环保法为基础制定的法律。
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赔偿金的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即按照双倍的经济补偿标准来赔偿员工,员工在公司每工作满一年,就赔偿其二个月的工资。
在职工的劳动合同未到期时,公司提出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是一种单方终止原劳动合同的意愿,如果职工同意重签,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可签订新合同并约定原劳动合同作废。如果职工不同意,则有权拒绝,原劳动合同仍然有效。公司如果有强迫或胁迫职工的行为,那么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
由劳动者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1、若是用人单位有过错,劳动者可以立刻辞职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偿。 2、如果是用人单位没有过错,员工提出辞职,这是没有补偿或赔偿的。
自动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没有补偿,除非用人单位存在: 1、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2、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等。
办法和细则的区别如下:1、两者的定义不同。细则是有关机关或部门为使下级机关或人员,更好地贯彻执行某一法令、条例和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对其所做的详细的、具体的的解释和补充;办法是有关机关或部门,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规、规定,就某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是1987年1月19日经国务院批准,1987年2月1日由国家计量局发布的有关实行法定计量单位制度,规定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的名称、符号和非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的废除办法等细节的法律。
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愿意续签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