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8
《仲裁法》第六条是对买卖合同纠纷仲裁地的规定,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仲裁协议对仲裁地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
如果合同中有仲裁条款,可以去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没有合同中没有仲裁条款的,也可以签订仲裁协议,协商选择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中约定的仲裁机构应当明确、唯一,否则可能被认定为仲裁协议无效。
孕妇被用人单位无故降低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在一年的仲裁时效期间内向劳动仲裁仲裁委员会提交书仲裁申请书申请仲裁。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基本信息;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劳动仲裁不可以异地申请。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
劳动仲裁撤诉后还能否再次进行仲裁,要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如果是申请人收到书面开庭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申请人重新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的。 2、如果是仲裁处理结果作出前
劳动纠纷必须先经过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的前置程序,仲裁前置程序是指劳动争议当事人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必须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可以进行劳动仲裁的情形有: 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及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奖金、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包括因执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
依法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的争议有: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劳动仲裁程序如下: 1、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审查受理; 3、成立仲裁庭; 4、调查取证; 5、仲裁调解; 6、仲裁裁决。
由于劳动争议仲裁是诉讼的前置程序,所以劳动争议必须先经过劳动仲裁。拿到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的十五天内,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向法院起诉,具体程序如下: 1、首先写一份起诉状,主要说明是对劳动仲裁的结果不服,因此提起诉讼。 2、其次准备相关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