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一裁终裁局的情形包括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首先需要用人单位申请,其次需要存在撤销的事实,包括:适用的法律法规有误;没有管辖权的;违反仲裁程序的;提交证据是伪造的;当事人隐瞒了证据;仲裁人员存在受贿行为等等。
下列劳动争议,除《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
下列劳动争议,除《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
一裁终局案件的劳动仲裁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立即生效,而非一裁终局案件的裁决书生效的期限是15天之后。因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书有争议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一裁终局案件是指以下案
用人单位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具体情形有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违反法定程序等情形。
劳动仲裁裁决的效力:如果仲裁裁决是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对当事人产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如果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依法申请法院执行。
仲裁程序当事人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仲裁申请。如果当事人申请国企业调解程序,调解期间可以扣除,胜诉时效从调解结束之日起继续计算。如果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由其他正当理由超过规定的申诉时效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