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工伤期间的停工留薪期限一般为十二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也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在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就停止停工留薪的待遇,劳动者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的工资标准为,与原工资福利待遇相同,由用人单位进行支付。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对于工伤职工需要暂停工作进行治疗的情形,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照发。通常,停工留薪期时长不超过12个月,但有特殊情况时可适当延长,
劳动者的工伤停工留薪期一般是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情诊断意见来确定的,一般不超过12个月。但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也可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但最多不能超过12个月。
劳动者在工伤停工留薪期有下列待遇:在此期间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
认定工伤视同工伤的区别主要在于适用范围的不同。视同工伤,即视为工伤对待。工伤其原意为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情形,而根据规定对部分非因工作原因发生伤亡的情形,同样享受工伤待遇,即视同工伤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工伤停工留薪期如何确定如下:1、如果职工遭遇工伤,用人单位是需要负责的。一般工伤需要进行治疗观察,在此期间,是可以停工留薪的,并且需要照常发放工资;2、停工留薪期的期限是根据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情诊断意见确定,一般不超过12个月;3、如若
停工留薪期的期间应当自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开始,至工伤职工伤或等级评定后结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需要延长的,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的停工留薪期是根据职工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伤残严重程度来确定的,一般不超过十二个月;但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再次延长,但至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工伤保险条例对停工留薪期的时间长短并没有明确规定,一般只要员工在工伤或者是职业病期间,需要暂停工作去接受工作医疗的,都能算作在停工留薪期内。但是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能超过一年,十级工伤在一年后通常也不会影响工作,所以大概率不存在需要设区的市劳动
九级残疾停工留薪期没有统一规定,通常由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评定工伤等级时确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特殊。经设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伤或职业病停工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