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1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因经济性裁员辞退劳动者,需要根据劳动者工作年限进行经济补偿,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工作不满一年满六个月按一个月工资补偿,不满六个月按半个月工资补偿。除经济性裁员外,若出现劳动者因患病无法适应单位工作、劳动者本身
如果劳动者被过失性辞退的,用人单位不需要赔偿;被违法辞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属于非过失性辞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没有年龄限制。虽然劳动者年龄已过60岁,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仍然继续履行合同,若用人单位以后解除劳动合同(辞退)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仍然应该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辞退的双倍赔偿规定在劳动合同法中,即用人单位违反辞退员工的,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来赔偿员工。 该补偿标准是员工在单位的工作时间每届满一年,付给员工一个月的工资,半年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半年的,则付半月工资。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劳动关系终止,用人单位与去产生用工争议按劳务关系处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期满的;其他。
如果是合法辞退则按照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年限进行补偿,在单位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的工资;如果是违法辞退的,则按照上述标准双倍支付经济补偿。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
用人单位无过错性辞退员工的补偿标准: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给员工。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以下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1、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
劳动法并没有关于病假的规定,相关规定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中,即劳动者医疗期三个月的按照六个月内的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照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