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下班路上可以算工伤。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
下班途中骑车摔倒,一般不算工伤。职工在下班途中认定为工伤的条件包括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在合理的上下班途中等。劳动者因个人原因导致受伤的,可以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试用期内发生事故可以按工伤处理。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发生的事故如果符合法定的情形的,算工伤。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当劳动者发生工伤时,可以依法申请获得工伤赔偿。
职工上下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的可认定为工伤,但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第一,必须是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发生的交通事故;第二,必须是在上下班的必经线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第三,必须是本人不是全部责任或者不是主要责任;第四,必须是因机动车而引起的道路交通
如果是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自己摔倒受伤的不算工伤。工伤是指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外部因素直接作用而引起机体组织的突发性意外损伤,如因职业性事故导致的伤亡及其急性化学物中毒。
工伤休假不属病假,按治疗工伤医疗机构书面证明休假。在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后,认定为工伤,才能享受工伤待遇,请工伤假。在工伤鉴定前的请假一般以病假处理。工伤鉴定中期间的请假应开具需要医疗机构的疾病证明,上面应清楚列出请假天数。
私人聘请临时工一般形成的是雇佣关系,如果发生伤害,不是工伤。工伤适用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或者雇工。
请假不批的,且劳动者没来上班的算旷工,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要请假的,应当经过批准,如果没批准,没有来工作的,是属于旷工,按照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从劳动者的工资中扣除旷工的部分。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是工伤。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