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侵权行为的诉讼时效是可以中断的,中断的情形有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债权人确认欠款,诉讼时效会中断,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包括债权人起诉,债权人提出了相关的请求,债权人向对方当事人确认欠款也是作出了相应的意思表示,都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
当事人主动还款行为能构成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
行政诉讼诉讼时效适用中断,行政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
行政诉讼时效与行政起诉期限连专业律师都会混淆的问题,现就此问题介绍如下: 1、行政诉讼不存在诉讼时效问题,准确的表述应当是行政诉讼起诉期限。行政诉讼起诉期限系不变期间,不适用民法中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的规定。 2、根据《行政诉讼法》第48条
行政诉讼诉讼时效适用中断,行政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
行政诉讼法中的诉讼时效能中断。如果行政相对人具有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形的,该诉讼时效就中断;并且从中断的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就重新计算。
合同效力的确认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详情如下: 1、从确认合同无效请求权的性质出发,确认合同无效请求权表面上称为请求权,但其性质是实体法的形成权。 因此,诉讼时效制度不应适用于诉讼时效的对象。如果形成权受期间限制,也应该受到斥期而非诉讼时效的
股东代表诉讼有时效限制。股东代表诉讼和其他的民事纠纷的诉讼时效一样,都是三年。三年的诉讼期间是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
诉讼时效的中止,是指在时效进行中,因出现了法定事由,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权利,因而暂停计算诉讼时效期间,待中止事由消除后,继续计算诉讼时效期间。暂停的一段时间不计入诉讼时效期间之内,而合并计算中止前后的期间。 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
1.适用于债权请求权,包括合同,侵权之债,不当得利与无因管理之债,缔约过失之债等; 2.不适用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等绝对权,但其受侵害而产生的债权请求权,受诉讼时效约束; 3.国家财产未授权给公民,法人经营,管理的,受到侵害时不受诉讼时效
债权人要在主债权的诉讼时效内主张抵押权,如果没有行使,人民法院不再保护,因为抵押权的存续期间为主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债权人要行使抵押权可以与抵押人协商将抵押财产进行拍卖或者变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