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不在于签订劳动合同与否,只要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且受伤情况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 四、十五条之规定的,都应认定为工伤并按工伤待遇获得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
职工工伤构成七级伤残可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是十三个月的本人工资作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果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还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及由用人单位支付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重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是可以的,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非法用工单位的职工或童工.都在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范围之内。
职工在下列情形中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要依法及时去申请: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受伤的
按照国家规定,工伤职工和工亡职工的直系亲属享有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但这种权利是与其具备相应的条件、履行相应的义务相联系的。当工伤职工和工亡职工的直系亲属丧失了享受待遇的条件或不履行相应的义务时,其也就失去了享有权利的资格,因而也就应停止其继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规定的工伤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企业职工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临时工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临时工不是法律上的概念。 就用工方式来说,没有正式工与临时工之分,用人单位招用的合法的劳动者均称为合同制职工,合同制职工都享有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 对于工伤来说,只要是和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哪怕没有
可以,《工伤保险条例》第2条规定,我国境内的各类企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同时规定,我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均有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农民工也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农民工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需要在三十日内为其申报社保登记,并按月足额为其缴费。当发生工伤事故时,就可以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没有评上等级,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具体如下: 1、治疗工伤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以及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停工治疗期间,按照工伤职工遭受事故伤害前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