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按照劳动者的伤残等级来计算的,例如一级伤残是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是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是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是21个月的本人工资等。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待遇的标准: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待遇,标准为:1.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2.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3.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4.四级伤
伤残补助金给付标准依据劳动鉴定机构评定的伤残等级,最多为伤残职工本人27个月的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工伤保险待遇的一种,是对因工伤致残的劳动者给予的一次性职业伤害补偿。
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至十级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25个月的本人工资,23个月的本人工资,21个月的本人工资,18个月的本人工资,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13个月的本人工资,11个月的本人工资,9个月的本人工资,7个月的本人工资
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规定:该补助金按伤残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具体标准为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
职工因工7-10级伤残的,可以选择是否解除劳动合同而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无须经过用人单位同意。因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与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可以同时适用。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与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不可以兼得。只要领取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就意味着停工留薪期限的结束。在领取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之后,即便是因工伤死亡,也因属于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不能再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一级伤残是本人工资的27倍;二级伤残是25倍;三级伤残是23倍,四至十级伤残则分别是21倍、18倍、16倍、13倍、11倍、9倍、7倍。
职工因工负伤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与原单位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劳动岗位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待遇。1级至4级伤残可赔付21个月至27个月本人在原岗位本人的工资。职工因工负伤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六级保留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适当安排工作,享受
十级伤残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十。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 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
可以同时适用。因为因工7-10级伤残的,可以选择是否解除劳动合同而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无须经过用人单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