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伤残鉴定要在受伤职工伤情稳定或停工留薪期满后,及时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鉴定,并在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可以延长30日。工伤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一般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应当客观、公正。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参加鉴定的专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司法鉴定机关收到当事人请求进行伤残鉴定的委托后,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事项。如果涉及疑难或者复杂的技术问题,或检查需要较长时间的,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一般不能超过30个工作日,延长需经过本机构负责人
工伤材料提交后,对于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会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于其它工伤认定申请,一般在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24小时。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工伤鉴定的结果一般会在六十日内出来;但如果申请中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社保行政部门会在十五日内作出决定。如果当事人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则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的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
工伤伤残鉴定一般需要六十日才能出结论;但申请中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则只需要十五日。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也要在六十日内出,必要时可以延长三十日。
申请工伤认定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而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
伤鉴定结果应在员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之后的60日内下达,如遇到专家组出现争议的情况可延迟30日下达。 如单位或受伤职工本人对鉴定结果不服,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一般一个月内出结果。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