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民法典》规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以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双方对于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后买的分红型保险和养老保险,一般都是以夫妻一方名义作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之后也以夫妻共同财产定期缴纳保费,目的则是为了将家庭财产达到增值保值的效果。 如果将该类保险利益在离婚诉讼中认定为个人财产,对另一方来说是相当不公平的。 在司法实践中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国家在公共利益需要的情况下是可以征收土地的,征收集体土地要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补偿,目前,我国法律对征地补偿款的权属并无明文规定。
土地补偿款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予以保护。如果是夫或者妻一方的婚前承包的,则该土地补偿款属于个人财产。如果是夫妻双方共同承包的,那么该土地补偿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只要夫妻一方是因人身损害而获得的经济补偿金,那么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只是一般的经济补偿金,且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只要双方没有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那么该补偿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经济补偿款可能不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因一方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经济补偿,那么归一方个人所有,是个人财产。但是如果该经济补偿金是一方婚内取得的一般经济补偿,无特殊约定的情况下,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婚前为夫妻一方所有的房屋,婚后所得拆迁补偿款,原则上属于原房屋所有权人的个人财产。但如果拆迁款中包括了对家庭人口的补偿,或有部分款项是补给家庭成员配合拆迁而给予的奖励,或拆迁安置的房屋中考虑了家庭成员的存在,以家庭为单位给予的补偿,由此
如果拆迁的房屋是私房,则要确定该房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拆迁补偿款当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如果是个人财产,则拆迁补偿款也相应的归个人所有,不进行分割。 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公房,则要考察当地
土地补偿款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婚前承包土地的延续,具有人身专属性,应归被征地一方所有。 因此,土地征地补偿费不能确认为夫妻共同财产。土地征用补偿费用是用来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 但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可以约定对于所得财产归
我国现行法律及司法解释对夫妻财产的归属做了较为明确的规定,但土地征收补偿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却并未规定。而判断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是考虑财产取得的时间,二是考虑财产的性质。
对于婚前为夫妻一方所有的房屋,婚后拆迁所谓补偿款,原则上属于原房屋所有权人的个人财产。对于拆迁款中包括了对家庭人口的补偿,或有部分款项是补给家庭成员配合拆迁而给予的奖励,或拆迁安置的房屋中考虑了家庭成员的存在,以家庭为单位给予的补偿,由此获
征地补偿款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但若该房屋征地之前,即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且双方无特殊约定的情况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破产安置补偿费、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等费用,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工伤赔偿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