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劳动法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 1、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主动表示不续签原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有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等对用人单位不利情形的; 3、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
《对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请示的复函》中明确规定,离退休人员聘用协议的解除不能依据《劳动法》关于经济补偿的规定,即不发给经济补偿金。所以用人单位聘用已超过劳动年龄及已退休的人员在解除聘用关系时,不支付劳动法所规定的经济补偿金。 如果
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经济性裁员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所谓企业经济性裁员,是指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被人民法院宣告进入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达到当地政府规定的严重困难企业标准,确需裁员的,可以裁减人员。
根据相关规定,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员工到退休年龄离职,分两种情况: 1、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尚不能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这种情况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有下列情况的,用人单位可以不经通知即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员工补偿: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
单位辞退员工,如果依法应给予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以一年为基数,员工在本单位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2、不满一年但是超过六个月的,按一年计算,也就是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3、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