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诉讼时效中止的条件如下: 1、诉讼时效的中止必须是因法定事由而发生。这些法定事由包括两大类:一、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军事行动等,都是当事人无法预见和克服的客观情况;二、其他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情况; 2、法定事由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
行政诉讼不适用时效中止。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
诉讼时效中止事由包括不可抗力以及行使请求权时可能受到的其他障碍。根据我国民法总则的相关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若发生了不可抗力,或者请求权的行使过程受到了例如继承发生时相应权利人尚未确定、权利人被控制等阻碍,为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
诉讼时效中止主要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法定事由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诉讼权,法定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为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届满的制度。法定情形分别有:不可抗力;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法定其他情形。
中止诉讼时效是指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 个月内,权利人因法定原因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法定原因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限为自中止时效原因消除之日起六个月内到期的制度。 1、不可抗力;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
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包括: (1)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军事行动等; (2)其他障碍: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权利人被义务人
1、不可抗力,指的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和非出于权利人意思的“人祸”,例如瘟疫、暴乱等。 2、法定代理人未确定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3、其他。例如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或遗产管理人尚未确定时,其时效可中止等等。
中止诉讼时效的原因如下: 1、不可抗力;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3、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在继承开始后未确定; 4、权利人由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5、权利
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诉讼时效的中止,是指在时效进行中,因出现了法定事由,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权利,因而暂停计算诉讼时效期间,待中止事由消除后,继续计算诉讼时效期间。暂停的一段时间不计入诉讼时效期间之内,而合并计算中止前后的期间。诉讼时效的中
诉讼时效会出现中断或中止的情况。如出现不可抗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等,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诉讼时效中止。如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诉讼时效的中止:1.须存在中止的法定事由。包括:不可抗力;其他障碍。2.中止的法定事由须存在或发生于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中断: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
行政诉讼诉讼时效能中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行政诉讼诉讼时效能中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