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的本人工资。 和张家港市没有关系,工伤待遇的规定是全国统一的; 和有没有工伤保险无关,只要楼主被认定为工伤,就要享受工伤待遇。有保险的,由社保提供;没保险的,有单位提供。
工伤死亡赔偿金具体如下: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
工伤补偿的计算方法如下: 1、医疗费=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金额; 2、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人数×天数×70%; 3、交通食宿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职工因公出差交通费标准×往返次数+职工因公出差住宿费标准×
本人工资计算的是职工工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在司法实践中,职工受到工伤前工作不足12个月的,按参加本单位工作期间的平均月缴费工资计算。但本人工资的计算最高不得高于工伤职工所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300%,最低不得低于60%。计算的本人工资
工伤鉴定赔偿金如何计算: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需要延长的,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
工伤赔偿中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遭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缴费工资是指工伤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工伤保险职工本人不缴费,由用人单位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适用核定费率缴纳。
工伤赔偿中的工资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按以下标准计算: 1、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2、发生工伤前工作未满1个月的,按合同约定的月工资计算
工伤烧伤赔偿金额按照受伤职工的伤残等级确定,职工在经过鉴定伤残等级之后,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确定,分别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级别赔偿。
工伤赔偿金可以直接打到本人账户。 1、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部分是在申请工伤待遇审核之后转入审核申请表上选择账户的,可以是员工也可以是公司账户,需要员工和单位协商一致; 2、工伤赔偿的标准是由工伤鉴定结果决定的,在工伤鉴定结果的基础上,
天津本地工伤纠纷赔偿应该按照以下项目算: 1、工伤医疗费;康复性治疗费;辅助器具配置费;生活护理费;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 3、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者工作不满
因工伤事故导致死亡的,职工家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一般是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工资一定比例发放,配偶每月发放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发放30%。领取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补偿金为上一年度全国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