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担保人诉讼时效中断的时间是不受限制的,因为诉讼时效不会无缘无故的中断,只能等到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之后诉讼时效的期间才能重新起算,可是,这些事由到底什么时候才能消失是法律上没有办法做限制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连带保证人承担的与本条所指主债务人间承担的连带债务并不相同,并不能因为连带债务诉讼时效中断效力具有涉他性就认为连带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中断也具有涉他性。而且,由于连带保证人承担的债务具有独立于主债务的特性。 因此,主债权人既
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不会随主债务一起中断,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
需要看保证的类型,一般保证保证债务的时效随主债务时效中断而中断,连带保证不中断。 在一般保证的情况下,由于债权人必须首先向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仲裁,而不能直接单独起诉保证人,但是经过诉讼或者仲裁后,债权人要保证人承担责任时,可能已经过了保证债
向债务人申报债权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法律规定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
申请调解构成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民法总则》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诉讼时效经过债务人又承认债务的,是不受到诉讼时效的影响的,属于自愿还款。 诉讼时效届满后承认债务的一般都要重新计算诉讼时效的,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在这个情况下,债务人作出同意偿还的承诺或者履行偿还义务,则
向保证人主张债权的效力会及于债务人。如果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则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但如果债务人能履行义务的,则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来承担责任。
债务诉讼时效不一定会随主债务中断。一般情况下,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后,主合同的诉讼时效中断,债务的诉讼时效也应中断。在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况下,当债权人主张权利时,保证期转化为诉讼时效,从债权人主张权利时起计算。也就是说,在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况
向债务人申报债权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法律规定,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的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而向债务人申报债权就属于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所以向债务人申报债权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中断的,诉讼时效会从中断时重新开始计算。
向债务人申报债权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债权人申报债权的,应当在法院确定的期限内,且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