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1
一裁终局案件的劳动仲裁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立即生效,而非一裁终局案件的裁决书生效的期限是15天之后。因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书有争议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当事人收到劳动仲裁后十五日内不起诉就生效,依据法律规定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劳动仲裁一般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开始计算,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
劳动仲裁裁决期限一般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若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劳动仲裁裁决书时效是二年。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未经法定程序撤销,一直有效。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属于一裁终局的,具有法定应当撤销的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申请中级人民法院撤销;劳动者不服的可以提前民事诉讼。不属于
一般要四十五日。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仲裁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
当事人申请劳动仲裁后,属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情形之一的,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但如果当事人对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
劳动仲裁裁决如何生效条件有: 1、已经向当事人送达仲裁裁决书; 2、当事人在收到仲裁裁决书起15日内没有向法院起诉。 自收到判决书之日起有十五天的上诉期,如果在上诉期内双方均没有上诉,判决就生效。如果是二审法院判决的,宣判后即生效,因为二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