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0
劳动保障部门不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可以向上一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但不论申请行政复议还是提起行政诉讼,都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劳动监察部门存在不作为的行为。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是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1)无理抗拒、阻挠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 (2)不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
劳动监察大队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2、督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办理各种用工手续; 3、负责劳动合同的推行和管理工作; 4、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宣传国
劳动者可以采取下列方式举报投诉: 1、直接来访,投诉举报的人员可以直接到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反映情况; 2、书面来信:请按寄信要求,写清收件人的详细情况,以免误投或丢失。包括:收件人地址、单位、邮政编码等; 3、拨打服务热线进行咨询,全省统
劳动保障协管员的职责如下: (1)负责劳动保障政策的宣传、咨询工作; (2)承办地区就业和社会保障的日常工作; (3)负责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工作; (4)协助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接转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档案卡和信息采集工作; (5)办理地
1、保障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 2、规范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3、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主要是为了保障我们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只有保障人民的利益才能更好的促进经济以及社会和谐发展,也维护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劳动保障监察的管辖种类包括地域管辖,级别管辖,指定管辖,移转管辖。 劳动保障的内容是主体的独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质利益。主体的独立人格是获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独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实现物质利益的前提。劳动保障首先要确立和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独
职工不服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可以依法向上级机关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都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劳动监察部门存在不作为的行为。当事人提出行政复议,必须是在行政机关已经做出行政决定之后,如果行政机关尚没做出决定,则不存在复议问题。
劳动监察大队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2、督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办理各种用工手续; 3、负责劳动合同的推行和管理工作; 4、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宣传国
劳动监察大队的职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工作内容如下: 1、负责拟定加强本区企业规范用工的监管和服务的意见和办法,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负责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管理工作,负责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的审理工作; 2、负责对行政处理、处罚案件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工作,负
投诉人可以对下列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进行投诉: 1、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收取保证金、押金等费用或者扣押劳动者合法证件的。 2、用人单位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 4、用人单位克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