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2
一、竞业禁止与竞业限制的区别第一、义务的性质不同:前者是法定义务,已有法律明文规定在先,只要是董事、经理,就必须履行竞业禁止的义务;后者是约定义务,只以约定为前提,如事先无约定,择业就不受限制。第二、承担义务的主体不同:前者是公司法中规定的
竞业禁止和竞业限制的区别: 1、性质不同,竞业禁止是法定义务,竞业限制属于约定的义务; 2、对象不同,通常来说,竞业禁止对象是用人单位与单位的高层。而竞业限制的对象一般是员工。
竞业限制与竞业禁止有区别,具体是: 1.竞业禁止是法定义务,不能约定解除;而竞业限制是约定义务; 2.竞业禁止针对的是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而竞业限制针对的是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 3.竞业禁止针对的是在职人员;而竞业限制针对的是离职人员
竞业禁止和竞业限制的区别主要有:义务的性质不同,前者是法定义务,后者是约定义务;承担义务的主体不同,前者是公司法中规定的董事、经理,部门经理而普通员工无需承担义务;后者是公司所有的员工都可以成为竞业限制的对象;承担义务的时间不同,前者是董事
1、竞业禁止是法定义务,不能约定解除;而竞业限制是约定义务,企业违反竞业协议承诺未支付补偿,劳动者经催告后仍不付补偿,此时劳动者可以行使对竞业限制协议的合同解除权,免除相应的竞业限制义务。单位提前1个月通知可以放弃竞业限制。 2、竞业禁止针
我们首先要了解什么是竞业限制。所谓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与公司中知晓公司商业秘密或者管理层及其他会对公司有重要影响力的人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双方约定劳动这个在离职后在约定的期限内不可以从事约定中的工作,一般来说是具有竞争关系的业务产品,也
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和知悉本单位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对本单位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限
竞业禁止的范围有:1.用人单位应根据自身情况与劳动者约定竞业禁止的范围,以免劳动者再就业时无意间违反竞业禁止协议;2.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竞业禁止协议时还可以与劳动者约定竞业禁止的地域范围。
所谓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与公司中知晓公司商业秘密或者管理层及其他会对公司有重要影响力的人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双方约定劳动这个在离职后在约定的期限内不可以从事约定中的工作,如果说劳动者直接加入竞争关系的单位,就违反了竞业限制。
竞业限制协议是约定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的条款。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
竞业限制,又称为竞业回避、竞业避让,是用人单位对员工采取的以保护其商业秘密为目的的一种法律措施,是根据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限制并禁止员工在本单位任职期间同时兼职于业务竞争单位,限制并禁止员工在
竞业限制年限是不得超过二年,《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竞业限制的时间一般不会超过二年,超过二年的部分无效。竞业限制期间用人单位需依法支付经济补偿,而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就业,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与原单位同类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