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劳务工工伤期间的待遇应该由劳务派遣公司承担。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二次手术费,当然是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支付。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企业职工非因公负伤医疗费由自己承担。如果是因第三方造成的侵害损伤应当向侵权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工伤的以下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
需要具体分析,先由用工单位或者个人先行垫付。之后需要看是否参加保险,如果参加了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机构审核报销;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工单位支付。
如果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当职工遭到工伤,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以下项目: 1 工伤医疗费。除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外,用人单位还需要支付工伤的职工一定的补偿金。 综上可知,在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了足额的工伤保险后,工伤医疗费一般是从工
工伤保险没有报销的医药费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等
工伤医疗中不能报销的费用按所在省市规定分别情形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和医疗机构承担,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二款规
工伤医药费用人单位个人先垫付。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机构审核并报销。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只要能证明该药物是抢救和治疗所必需的,并且不是当事人或当事人家属的主张下使用的药物,那么医院可以签发证明,并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依法缴纳了工伤保险,在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后,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劳动者住院期间产生的医疗费。如果单位没有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则由单位承担。
工伤医疗待遇的规定:辅助器具费由工伤保险基金负担,以国内市场普及型产品为限;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外地就医交通、食宿费,由所在单位按因公出差标准承担交通和食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