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中被告不出庭的,如果是必须出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如果不是必须到庭的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决。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离婚诉讼中原告必须出庭。《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离婚诉讼中原告必须出庭,但是本人不能表达意思的除外,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
正常情况下被告人是不能代理原告人参与民事诉讼案件的处理的,被告人代理原告的陈诉可能会对原告权益产生影响,这将十分不利于法院对案件的真相进行查证。而且原告与被告的利益具有冲突性,多个被告之间的利益也具有冲突性。
(1)公民作为民事主体,在与他人发生民事争议时,可以自己的名义起诉或应诉,成为原告或被告。 (2)法人也是民事主体,在与他人发生争议后,也可以自己的名义起诉或应诉,成为当事人。 (3)其他组织也可以作为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 (4)对于外国人
民事诉讼案件原告一般是可以不出庭的。其前提是原告委托了律师或者诉讼代理人,律师通常可以替原告出庭,但是离婚案件等除外。如果不涉及身份关系,律师可以全权代理,当事人可以不出庭。
应给出证据证明原告作伪证。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
可以委托律师出庭。《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九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为诉讼。律师、社会团体、提起诉讼的公民的近亲属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以及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可以受委托为诉讼代理人。第四十八条规定:“经人
被告经法院传唤而不到庭的,分两种情况: 1、有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可延期审理。 2、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可缺席判决。 另外,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对其实行拘传。
存在下列情形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延期开庭: 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必须到庭主要是为了查清案件事实,有些案情仅靠代理人是说不清楚的,而正当理由主要是指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比如大暴雨大雪天气道路封闭等。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