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民事诉讼被告不到,分以下情形处理: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延期开庭审理;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在离婚诉讼中提出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形: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民事诉讼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
关于民事纠纷打官司是否很麻烦,主要在于当事人的证据是否具备一定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只有这样在和被告对簿公堂的时候才能具备说服力,法庭中的法官才能得到认可,否则这个官司打起来很麻烦。所以民事纠纷案件主要的还是在于证据是否充足。
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包括: (1)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军事行动等; (2)其他障碍: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权利人被义务人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如下: 1、刑事被告人以及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 2、未成年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 3、已被执行死刑的罪犯的遗产继承人;等等。
在提起离婚诉讼的过程中,若婚姻一方因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与精神损害赔偿。
民事诉讼被告的应诉方式为:首先确定案件是否属于该法院管辖,若符合管辖规定就收集相关的证据或者委托律师积极应诉,配合法院各项工作安排。签收法院送达的各种诉讼文书,包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
法院择日宣判这个没有明确的法定标准或时间,只能理解为合同时间内,这个合理时间以不超过审限为原则,简易程序一般在三个月内,普通程序一般为六个月内(特殊情况下可以达到15个月),只要在这个审限期内宣判都属于程序合法。择日宣判是指法院无法当庭作出
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无特殊情况,原、被告双方当事人本人应该亲自到庭参见庭审,因为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如果不是确因本人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都必须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遗产继承的诉讼中可通过如下方式确定原告和被告: 1、原告是指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即,提交起诉状的人; 2、被告是指接受人民法院应诉通知的一方当事人。即,提交答辩状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