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单位职工工伤认定后的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工伤治疗期间,劳动者因不
解除劳动关系工伤人员的待遇包括: 1、如果存在伤残的,可以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进行支付。
因工受伤的职工可以享受下列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依法赔付工伤医疗费、康复费、交通食宿费等费用;由用人单位依法赔付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和职工应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费用。
职工发生死亡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享受工伤死亡待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因工伤事故或职业病中毒直接导致死亡;工伤旧伤复发或职业病旧病复发死亡;因工致残被鉴定为1-4级享受伤残补助金
单位职工工伤认定后的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其他。
职工可享受工伤待遇的情形有: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或收尾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而遭受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职业病; 5、因
用人单位没有给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工伤后,工伤赔偿法律规定的所有赔偿项目,都由用人单位负责赔偿。除此之外,用人单位还需要承担自己应当赔偿的部分。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工伤职工住院一年后死亡,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以下工伤保险待遇: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
如果工伤职工被判刑后不符合下列情形的,仍然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拒绝治疗的。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能够享受伤残
员工工伤暂停工作接受治疗期间,员工的工资不发生变化,按照原工资福利待遇发放,由所在单位按月发放。根据医院的建议、伤情的判断,从员工受伤无法工作接受治疗之日起,停工留薪不得超过12个月。但如果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的,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