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3
1、申请:申请者带齐相关材料,直接派出所窗口申请; 2、受理:派出所窗口核查、收取申请者的材料; 3、审批:派出所窗口受理之后,提交户政中心领导审批,户政中心审批完后派出所把结果通知申请者办理; 4、办结。符合规定的派出所窗口签发新的户口簿
(一)录用、招聘、调动人员入户 (二)在我市兴办实体、公益事业入户 (三)在我市常住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入户在我市经商、就业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在市内有固定居住地,且符合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入户。 (四)购房入户 (五)直系亲属投靠入户 (六)随军家
户口迁移所需要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本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3、如果是工作迁移,需要新公司开具工作证明或者新的劳动合同;如果是结婚迁移,需要携带结婚证以及房产证(房产证上只能是本人或者本人配偶的姓名,其他人的无效)户口
准备双方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由女方所在的村委出具计生证明,再由男方拿到所在公安局填写户口迁入申请书。男方所在公安局出具对女方的户口接收证明。女方拿着所需资料到原地公安局办理户口迁出。男方到男方所
1、申请迁入:到迁入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申请。 2、审核审批:公安机关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批后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作出批准决定的,同时签发《准予迁入证明》,不批准的,同时通知申请人。 3、办理迁入:申请人持身份证、《准予迁入证明》
先到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提交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等证件材料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在取得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审核通过之后,会给当事人开具准予迁入的准迁证。自己写一份迁入申请,到户口迁入地的单位开相关证明。之后带着个人身份证和单位相关证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6、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如果同属于一个派出所,不需要迁户口。迁移户口,需要正当的理由,如结婚,需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个人申请书等材料。 办理流程如下: 1、到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 2、到原籍户口所属派出所办理迁移证; 3、再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户口迁移具体办理程序如下: 1、户口市内(非迁非)迁移的人员,凭上述相关证明材料到户口迁出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未设办证中心的到派出所,下同)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属驻穗办工作人员因拥有房改房需户口迁移的,由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受理并呈市局批准后
如果是新生儿报户口,那么需要母亲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准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小孩的户口随父随母都可以,除以上证件以外不需要其它特殊证明。如果是迁移户口,那所需证明材料就多了,最好咨询户口迁入地的派出所。
由迁入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申请,在规定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审核审批手续和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作出批准决定的签发《准迁证》,并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凭《准迁证》到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迁移证》并注销户口。迁入地公安分局户政中队或派出
子女户口迁入父亲户口办理流程:可持如下证明材料等到投靠的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1、父母书面申请书; 2、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父母、子女双方《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父亲或母亲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
一、申请人携带下述材料到迁入地提出申请,并提交材料。入地的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准迁证》、户口迁出证明、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二、派出所审核材料确认无误后颁发《准予迁入证明》。 三、申请人携带《准予迁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