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属于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情况是,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等情况不是。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被派遣劳动者有以下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
下列情况可以: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
用人单位不能解除职工的劳动合同的情况有: 1.疑似职业病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 2.在本单位因工伤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
在下列情况下单位会给劳动者补偿:因单位损害劳动者的劳动权益导致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主动提出解约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单位裁员的;或者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的约定条件来与劳动者续约,而劳动者拒绝的等。
一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照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依照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依照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克扣和拖欠劳动者工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若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不得无故扣发劳动者工资。但是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4.法律、法规规定
单位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仲裁劳动者:双方就确认劳动关系产生争议的;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产生争议的;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劳动合同条款而产生争议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