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1
(一)出卖人的主要义务1.交付标的物。交付标的物是出卖人的首要义务,也是买卖合同最重要的合同目的。标的物的交付可分为现实交付和观念交付。现实交付是指标的物交由买受人实际占有;观念交付包括返还请求权让与、占有改定和简易交付。2.转移标的物的所
双方都有义务的合同就是双务合同。所谓双务合同就是双方当事人互相承担义务和享有权利的合同。双务合同中,双方当事人承担的义务与他们享有的权利相互关联,互为因果,除法律或合同有特殊规定外,双方应同时对等给付,一方不能要求他方先行给付。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双方需承担以下义务:劳动者有按照双方约定,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办理工作交接的义务;用人单位有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的义务;用人单位有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的义务;用人单位有在办理交接手续时向劳动者支付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要遵守以下义务:用人单位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约定竞业限制的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其他。
竞业禁止合同是指雇主与劳动者双方之间订立的用以约束其雇员在职或离职后一段时间内不得与雇主竞争的行为的合同。 竞业禁止合同的内容包括竞业禁止的范围、竞业禁止的期限、补偿费的数额及其支付方式等等。
劳动者离职后竞业限制不解除,而是生效。劳动者离职后用人单位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而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就业,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签了竞业限制离职后会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
劳动者离职后有竞业限制义务的才有竞业限制补偿,与工作多久无关。我国法律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
一般不超过2年。竞业限制是指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限制时间由当事人事先约定,但不得超过二年。保密协议
1.对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2.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 3.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因违反竞业限制约定而产生的争议是劳动争议。以下争议均属于劳动争议:单位与劳动者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其他。
离职应遵循竞业限制的约定,否则会承担违约金责任。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保密协议不是竞业限制。两者有以下区别:保密义务要求保密者不得泄露商业秘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劳动者不能到竞争单位任职或自营竞争业务;保密义务一般是法律的直接规定或劳动合同的随附义务,竞业限制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约定产生;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