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法律没有直接规定不属于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3)拒绝治疗的。职工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有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的权利,也有积
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在工伤保险待遇期间,如果工伤职工痊愈或者死亡、失踪改为享受工伤死亡待遇或者按照残疾等级享受工伤致残待遇等情形,将不再具备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 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劳动能力的鉴定是确定工伤保险待遇的基础和前
工伤保险待遇缴费年限是没有限制的,原则上职工参保即可享受。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因工伤残被认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下列待遇: (一)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是:七级伤残13个月,八级伤残11个月,九级伤残9个月,十级伤残7个月; (二)劳动,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劳动合
工伤医疗待遇的规定:辅助器具费由工伤保险基金负担,以国内市场普及型产品为限;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外地就医交通、食宿费,由所在单位按因公出差标准承担交通和食宿
工伤保险不包括意外险。意外险包含工伤,而工伤的 保障范围通常包含因为工作或者是工作职责受到意外 伤害、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但是意外险保障的工伤不包含职业病、急性病猝死以及丧葬补助。工伤意外险和社保中的工伤险是两个不同的险种,申请工
工伤保险待遇侵权赔偿是可以同时主张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可以主张的赔偿需要是没有获得的赔偿,像工伤医疗费用这些已经获得的赔偿,不可以再进行主张赔偿,再次主张赔偿的,工伤保险基金可以拒绝支付。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
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并处罚的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条规定,处罚为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骗取工伤保
工伤保险待遇的无过错责任原则为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即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不论用人单位是否存在过错。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认定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停职留薪期满的工伤保险待遇会给的。停职留薪期满,享受以下工伤保险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其他。
判刑人员工伤保险待遇能享受到,被判刑与享受工伤待遇之间并不冲突,享受工伤待遇是员工的合法权利,即使被判刑了,也不会影响到享受工伤待遇。除非存在法律规定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