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3.06
离职后,不准转移社保的,那么带上离职证明,反映到劳动局、仲裁委员会处理。企业正式颁布的离职制度必须以法律条文为依托,在其范围下结合企业自身特性,进行丰富完善。劳动者离职后,没有办理离职手续,那么要及时到社保局办理,带上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社保
公司不依法购买社保,建议先收集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然后向劳动局或者社保局投诉,总体而言,投诉效果还是不错的。单纯社保问题,劳动仲裁不一定受理,比如在广东省,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为其建立社会保险关系或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不作为劳动争议处理。
公司在用工之日起的三十日内需要给职工交社保。公司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未及时缴费的,则由社保经办机构责令其补足,并依法加收滞纳金。
企业单位不给职工交社保,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罚款。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用人单位未给员工缴纳社保的,属于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不缴纳或不按规定缴纳都是违法行为,均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此种情形的,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补交社保,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公司不给员工交社保,劳动者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对应的社会保险。以工伤保险为例,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如果单位拒不缴纳,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单位为其缴纳保险。如果在此期间
公司不给员工缴社保的: 1、劳动者可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投诉,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用人单位进行征缴; 2、劳动者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公司不缴纳社保属于违法行为,此时劳动者为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依法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具体而言,就是劳动者可以到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提出投诉,此时劳动行政部门应该责令公司在期限内缴纳社保,用人单位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然后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逾期员工缴纳社保,员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 用人单位不同意补缴的,员工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经
在职期间公司不给交社保,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也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举报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罚款;其他处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