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1
时效为一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劳动仲裁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就会生效,非终局案件的裁决时效为15日后生效。如果当事人对仲裁的结果有争议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那天起十五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就会发生法律效力。可以依据国家相关法律。
劳动仲裁后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可申请执行;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1、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 2、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
仲裁庭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仲裁裁决;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
劳动仲裁后到法院的,法院审结一般要六个月,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该审理期限从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开始计算。
1、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由人民法院执行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