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5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仲裁在一年内申请一般是有效的,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开始进行计算。但如果当事人之间因在职期间的劳动报酬产生争议的,则整个在职期间和劳动合同终止后的一年内都可以依法提起仲裁。
当事人收到劳动仲裁后十五日内不起诉就生效,依据法律规定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劳动仲裁书属于终局裁决的,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属于终局裁决以外的裁决书,当事人未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仲裁裁决存在可撤销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
确认劳动关系仲裁的时效为一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仲裁时效,该时效可以中止、中断,中断使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中止使仲裁时效暂停计算。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仲裁时效中止的,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若是当事人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1年未申请劳动仲裁的,对方当事人可以提出时效抗辩的,其仲裁请求将无法得到仲裁委员会的支持,但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按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申请劳动仲裁需要一定的时效,通常是一年。误过仲裁时效只是表明了劳动者失去了“胜裁权”,不能通过仲裁的程序维护自己的权益,但是还有“胜诉权”——即便超过仲裁的法定时效,劳动者也能就该劳动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法》中规定的劳动仲裁的申诉时效是60天,但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将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规定为一年。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现行有效的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为一年。
1.当事人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为60天。2.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延长了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完善了时效中断、中止制度。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3.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