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6
劳动监察大队的职责有: 1、宣传国家方针政策和劳动法律、法规,督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贯彻执行。 2、负责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和纠正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行为,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3、负责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的审理工作,
劳动监察大队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事业单位,一般是在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的职责是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宣传国家劳动保障方针、政策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去劳动监察
单位无故扣工资,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有用。劳动者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劳动监察执法不需要等到劳动者的主动投诉、举报,而是应当主动的监督劳动法律和法规的执行情况,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劳动保障监察的执法不一定需要劳动者请求或同意。劳动保障监察的主动性具体表现为以下方面:劳动争议仲裁、诉讼适用“不告不理”原则,
可以直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的情况包括: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
员工投诉到劳动监察大队,如果员工所述属实,劳动监察大队发现企业存在某些不当行为,可以对公司进行相关罚款处罚。劳动监察大队的处罚如下: 1、改正错误,比如欠薪公司照发; 2、公司拒绝劳动保障局的处罚,劳动保障局会与工商局配合吊销企业营业执照;
单位受劳动监察大队管辖。劳动监察大队的权力有: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劳动监察大队职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1、负责拟定加强本区企业规范用工的监管和服务的意见和办法,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2、负责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管理工作; 3、负责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的审理工作; 4、负责对行政处理、处罚案件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工作; 5、负责企业欠薪保障金
劳动监察大队的职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1、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 2、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 3、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