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1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当事人申请劳动仲裁的主要仲裁请求办卡:单位应签未签书面劳动合同,要求其支付双倍工资;确认劳动关系;要求单位支付解除、终止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和双倍赔偿金;支付延时工作、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加班费;办理档案和社会报险转移手续;支付拖欠的劳动报
劳动仲裁得四十五日。发生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办结。
仲裁裁决书是仲裁庭对仲裁纠纷案件作出裁决的法律文书。裁决书是劳动争议仲裁机关根据已查明的事实依法对争议案件作出裁决的书面文书。制作裁决书应做到事实表述要清楚,引用法律、法规和政策准确适当。
对方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执行,但是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不应当履行的情形的,则法院审查后,应裁定不予执行。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申请劳动仲裁也是有时效限制的。如果在此期间产生工资争议的,则劳动者最晚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劳动仲裁的申请,否则对方会享有抗辩权。
劳动仲裁裁决在下列情形下可以撤销:违反法定程序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或者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等其他情形。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
可撤销的劳动仲裁裁决的情形: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违反法定程序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一、劳动争议仲裁有时效有要求。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指当事人因劳动争议纠纷要求保护其合法权利,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否则,法律规定消灭其申请仲裁权利的一种时效制度。 二、2008年5月1日后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适用
劳动局不是劳动仲裁。劳动局与劳动仲裁的区别是比较多的,其中最为主要的区别是两者的职能不同,劳动局的职责是贯彻执行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且进行劳动监督,而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职责是对劳动争议进行仲裁。
不是,劳动仲裁委员会是个三方组织。人社局是参与其中。劳动仲裁委的主任是主管人社系统的副县长,副主任是人社局局长、工会主席、工商联主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常设人社局仲裁管理股,由该股股长兼任仲裁委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