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工程保修期限和损害赔偿的规定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5 08:41:02 265 人看过

2000年1月30日发布的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2000年6月30日发布的建设部第80号令《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方法》第九条规定:房屋建筑工程的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建设单位或房屋建筑所有人应当向施工单位发出保修通知,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到现场核查情况,在保修书约定的时间内予以保修;第十条规定:保修费用由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第十四条规定:在保修期内,因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第三方可以向建设单位提出损害赔偿要求,建设单位向造成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的责任方追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3日 09: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建筑物的建造和修缮有哪些相邻权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二条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一、房屋漏水适用什么法律不同的渗漏原因适用不同法律1、对商品住宅质量纠纷法律的适用《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适用该规定的前提条件是要确定开发商建造的房屋确实存在质量问题。如果渗漏给受害人财物带来损害的,开发商则还要按照《民法典》承担侵权的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渗漏是受害人及其相邻关系人造成的,即使在五年的质保期内,开发商也不应承担责任。如果渗漏既有开发商建造房屋的质量问题,又有渗漏受害人和其相邻关系人装修不当的原因,则应相应减轻开发商的责任并让有过错的一方承担相应的责任。2、楼上住户因装修房屋、改建管道、不当用水等造成的渗漏时的法律适
    2023-06-25
    434人看过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关于质保期的规定有哪些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关于质保期的规定有哪些建筑工程质保期一般为2至5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工程主体结构终生保修。质保期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中明确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二、签订施工合同应注意什么事项?签订施工合同应注意下列事项:1.施工合同的主体是否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2.施工合同的内容是否真实合法;
    2023-09-30
    97人看过
  • 关于环境污染损害赔偿问题有哪些对策和建议
    一、是完善责任方式。除完全排除侵害外,还应通过立法确立“部分排除侵害”、“代替排除侵害的赔偿”等过渡性质的责任制度,以便法院或执法机关通过对有关利益的比较权衡而对各种排除侵害的方式加以灵活运用,从而更好地兼顾各方利益。二、是借鉴责任保险与损害补偿基金制度。环境污染侵权往往具有社会性,其受害地域广阔、受害人数众多、赔偿数额巨大,加害者一般都难以承受。对此,许多国家为确保受害人得到充分的赔偿,都对从事有高度风险的企业进行强制性责任保险。这样,因环境污染侵权而致赔偿责任时,就可通过保险的渠道将巨额的赔偿金分散于社会,从而实现损害赔偿的社会化。这既保障了企业的生产经营安全,又有利于对受害人的及时救济。为此,我国也应建立环境污染侵权损害赔偿的责任保险机制,对有高度污染危险的企业,实行强制性责任保险。三、是适当扩大赔偿范围。环境污染侵权具有潜伏性与滞后性,受害人在遭受损害的早期,其损害往往显露不完全,
    2023-03-26
    376人看过
  • 建设部有关装修保修的规定有哪些
    1、建设部有关装修保修的规定有哪些国家有颁布相关的法律条文对装修业主的权益进行保护,建设部发布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就对装修保修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其中包含了强制保修期的条款,在正常情况下,室内装修的保修期最低为两年,而对有防水要求的地方的防渗漏保修则是五年。此外,《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里还规定,在住宅装修工程竣工后,装修人应当按照工程设计合同约定和相应的质量标准逐一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装修公司理应出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而保修期应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需了解的是,这是目前关于装修保修所具有的法律效用的强制规定,也是一个最基本的规定。装修公司提供的保修服务必须满足这项规定,而信誉度良好的装修公司,其保修期限一般会比规定要长得多。2、合同保修条款不能缺虽然有可依照的法律条文存在,但是业主并不可完全依靠这些,一定要懂得利用合同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签订正规的装修合同是必要
    2023-05-05
    477人看过
  • 合同中关于建筑工程延期是否有规定?
    可以,但要在特定条件下。1、工程量增加;2、发包人变更设计;3、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提供设计图纸等施工必需的资料;4、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发包人指定的分包人与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衔接不当;5、工程质量鉴定;6、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信用卡可以延期还款吗可以办理延期还款,如今大部分银行的信用卡都设有还款宽限期,在宽限期过后没有还款就算逾期,会对个人征信造成一定影响。持卡人可以通过拨打银行客服的电话,申请延期还款。信用卡申请延期还款也是有一些技巧的,比如持卡人可以说延期还款的原因,是因为某些因素(失业、住院等)无力在近期将欠款还清。当然了,最后延期时间根据审核决定,具体延期天数是不一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八条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承包人应当通知发包人检查。发包人没有及时检查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第八百零三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
    2023-07-13
    280人看过
  • 建筑施工损害赔偿是如何赔偿的?
    建筑施工损害赔偿是发生在施工工作中的,本文主要分析建筑施工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与其他致人伤害事故的区别,建筑施工损害赔偿与其他赔偿的法律关系,以及建筑施工损害赔偿的责任确定。对建筑施工赔偿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建筑施工事故,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责建筑施工损害赔偿是发生在施工工作中的,本文主要分析建筑施工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与其他致人伤害事故的区别,建筑施工损害赔偿与其他赔偿的法律关系,以及建筑施工损害赔偿的责任确定。对建筑施工赔偿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建筑施工事故,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责任过失或意外情况造成施工作业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人身伤亡或者较大经济损失的事故。建筑施工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即对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有关责任主体依法应承担的对受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一、建筑施工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1、事故须发生建筑施工过程中。一项工程的建设一般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等一系列过程。
    2023-06-08
    269人看过
  • 《建筑法》中对于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有哪些规定
    1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的国家标准不能适应确保建筑安全的要求时,应当及时修订。2国家对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推行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质量体系认证。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质量体系认证证书。3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设计或者施工作业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建筑设计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对建设单位违反前款规定提出的降低工程质量的要求,应当予以拒绝。4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
    2023-06-07
    322人看过
  • 建筑工程工期索赔规定
    一.建筑工程工期索赔规定在工程施工中,常常会发生一些不能预见的干扰事件使施工不能顺利进行,使预定的施工计划受到干扰,造成工期延长,这样,对合同双方都会造成损失。工期索赔是双面的,承包方的工期索赔和发包方的工期反索赔。承包方的工期索赔:指工期延误属于发包方责任时,承包方提出的索赔要求,承包方工期索赔的目的通常有两个:一是免去或推卸自己对已产生的工期延长的合同责任,使自己不支付或尽可能不支付工期延长的罚款;二是进行因工期延长而造成的费用损失的索赔。这不是本文所讨论的重点。发包方的工期延误反索赔:指工期延误属于承包方责任时,发包方对承包方进行索赔,即由承包方支付延期竣工违约金。发包方在确定违约金的费率时,一般要考虑以下因素:本盈利损失;由于工期延长而引起的贷款利息增加;工程拖期带来的附加监理费;由于本工程拖期竣工不能使用,租用其他建筑时的租赁费。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在每个合同文件中均有具体规定,一
    2023-06-15
    384人看过
  • 关于房屋保修期有哪些新规定
    关于房屋保修期的新规定有:房屋保修期一般为5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房屋主体结构终生保修。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中明确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一、工程质保期和保修期的区别有什么工程保修期与保修期的区别如下:1、根据和性质不同。质量保修期是强制性规定,当事人约定的保修期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保修期可承担,承包人在6个月、12个月、18个月或24个月内独立约定,但仅规定约定的保修期不得超过24个月;2、保修期和保修期不同。保修期一般为6个月、12个月、18个月或24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3、保修期和保修期的起算时间不同。保修期自工程实际竣工之日起计算。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4、当事人约定的保修期和保修期的自由程度不同。保修期限可由当事人独立约定,只要不超过24个月。工程建设主要部位的保修期主要由法律直接规定,
    2023-04-03
    152人看过
  • 建筑工程延期交付赔偿金有哪些
    1、按照定额计价的工程索赔费用计算合同或者找遍文件约定的索赔内容计算。2、按照工程量的清单计价工程项目工程索赔费用计算计价,依据参照工程拦标价。3、没有按照约定支付的工程款,发包人除了要支付一定的工程款以外还需要按照同期银行同类贷款利息支付拖欠的工程利息。4、停、窝工时发生索赔费用计算包含机械费用、人工费用、材料周转费用、管理费用等等。一、承包人可以索赔的施工赔偿有什么承包人可以索赔的施工赔偿包含以下内容:1、发包人没有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创造施工条件所造成的损失;2、工程设计变更导致工期延长的损失;3、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供应材料、设备造成的损失;4、发包人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这些损失包括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返工、工作量增加造成的损失。二、工程验收后甲方不结算应该如何办工程验收后甲方不结算的办法为:1、承包商可以首先与发包人确认无
    2023-04-12
    297人看过
  • 违章建筑损害赔偿建筑材料
    根据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违章建筑人对违章建筑使用的材料享有合法的财产权。因此,拆迁人在拆除违章建筑时依法不给予补偿,并不意味着对拆除违章建筑使用的材料也不给予补偿。如果存在以下两种情况:(一)不可抗力阻碍临时建筑在批准期限内拆除的;(二)临时建筑不被拆除是为了保护另外一个更大的利益,致使超过批准期限仍未拆除的。在这两种情况下,拆迁人拆除违章建筑时,应当按照国家或者地方的标准补偿违章建筑人。一、违章建筑怎么处理1、有权处分建筑材料。虽然建造人对该建筑物不享有所有权,因此亦不享有处分权,但违章建筑物建造人对违章建筑物的构筑材料享有所有权,对构筑材料当然享有处分权。2、有权占有建筑物。占有是一种事实而非一种权利,是一种人对物的控制与支配状态。3、有权使用建筑物。占有的目的并不
    2023-02-24
    368人看过
  • 建筑工程违约损害赔偿怎么计算
    建筑工程违约损害赔偿没具体的标准,主要根据以下规定进行计算:违约损害赔偿计算的基本公式在计算期待利益的赔偿时,通常要考虑四个要素。第一,价值损失。价值是对于合同当事人的价值,价值损失是指非违约方根据合同期待得到的给付对他的价值与他实际得到的价值的差额。第二,其他损失。包括违约导致的除了价值损失之外的其他任何损失,但应在当事人的预见范围之内。第三,避免的支出。是指非违约方解除合同后,因不必履行合同而节省的进一步履行的费用。第四,避免的损失。在违约行为发生后,原本应当用来履行合同的部分或全部资源可以被重新使用,因此而节约的费用就是避免的损失。由这四种因素可以得出计算违约损害赔偿的基本公式:损害赔偿额=价值损失+其他损失—避免的支出—避免的损失。一、违约损害赔偿的限制规则违约损害赔偿是指违约方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依法或根据合同规定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违约引起的损害赔偿范
    2023-03-04
    395人看过
  • 有关建筑工程延期的规定是什么?
    可以,但要在特定条件下。1、工程量增加;2、发包人变更设计;3、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提供设计图纸等施工必需的资料;4、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发包人指定的分包人与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衔接不当;5、工程质量鉴定;6、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信用卡可以延期还款吗可以办理延期还款,如今大部分银行的信用卡都设有还款宽限期,在宽限期过后没有还款就算逾期,会对个人征信造成一定影响。持卡人可以通过拨打银行客服的电话,申请延期还款。信用卡申请延期还款也是有一些技巧的,比如持卡人可以说延期还款的原因,是因为某些因素(失业、住院等)无力在近期将欠款还清。当然了,最后延期时间根据审核决定,具体延期天数是不一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八条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承包人应当通知发包人检查。发包人没有及时检查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第八百零三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
    2023-07-13
    206人看过
  • 关于建筑工程监理制度有何规定
    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律师补充: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监理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客观、公正地执行监理任务。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
    2023-05-06
    67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损害赔偿
    相关咨询
    •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和保修期有哪些规定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08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五条《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3正常使用情况下
    • 工程质量保修期限和最低保修期限的规定在建筑工程中有哪些主要内容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1-27
      根据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六条规定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双方约定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七条规定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㈠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㈡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㈢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
    • 有哪些关于建筑工程的法律规定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9-11
      建筑工程划分如下:建筑工程按照使用性质分为民用建筑工程、工业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及其他建筑工程;建筑工程按照组成结构分为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建筑屋面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和室外建筑工程。
    • 楼房建筑工程的保修期限是多久,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
      山西在线咨询 2021-11-19
      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是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的防渗漏为5年;(3)供热供冷系统为两个供暖期和供冷期;(4)电气管道、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2年;(5)装修工程2年。其它项目的保修期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 建筑工程质量维修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法律怎么规定的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16
      施工单位依照本办法第四十条规定对工程负责维修的,其维修的经济责任由责任方承担。(一)施工单位未按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施工,造成的质量缺陷,由施工单位负责返修并承担经济责任;(二)由于设计方面的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由设计单位承担经济责任。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其费用按有关规定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索赔;不足部分由建设单位负责;(三)因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不合格引起的质量缺陷,属于施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