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所有权的使用权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0 14:01:49 139 人看过

没有所有权可以有使用权。所有权与使用权的不同:1、从关于所有权的相关原理来看。完整的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项权能,而使用权是实际利用的权利;2、从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相关条款来看。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共同制作的示范文本明确要求买卖双方应对楼宇屋面使用权的归属作出约定。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有什么区别?

开荒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区别是:二者的所有人是不同的。开荒土地所有权属于开荒者,土地使用权的所有权属于国家。国家有法律规定,开荒者有权使用被开荒的土地,可以用来耕种,但不能用于建房。如果所有权属于村集体的开荒地,村集体可以依法追回开荒地的使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权》第一条通常由所有人行使,但也可依法律、政策或所有人之意愿而转移给他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19日 08: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商品房买卖相关文章
  • 工业用地是所有权还是使用权
    工业用地土地性质是国有土地。工业用地,首先是需要当地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后,变成国有建设用地,然后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县政府的用地指标。才能是工业用地的。所以,工业用地是国有土地,没有土地权属性质是集体土地的工业用地。一个是对土地使用权的限定,一个是对土地所有权的描述,两个不同概念。我国的现行政策规定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可以是分离的。“工业用地”是政府部门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的用途限制,国有土地是指土地所有权。我国土地所有权分为“国有”和“集体”所有两种,而土地使用权经批准可以是公有单位和个人。因此,工业用地可以是所有权为“国有”、使用权为“工业”用途,也可以是所有权为”集体”、使用权为“工业”用途。集体土地也可以通过征用成为国有土地,办理征地手续后,土地所有权就从集体变成国有了。一、工业用地与其他土地关系城市中劳动人流是最大客流,为减少客运交通消耗,节约人们在路途上花费的精力和时间,要
    2023-02-27
    111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区别是什么,土地使用类型有哪些?
    一、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所有权的区别1、土地所有权是指土地所有者依法对自己的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土地所有者这种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是土地所有制在法律上的体现。2、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中国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体现,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而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二、土地使用类型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土地使用类型只有土地划拨和土地出让两种形式。1、划拨土地使用
    2022-07-17
    201人看过
  • 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的联系,什么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一、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的联系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的联系如下:1.《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所购商品房应具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从法律角度来讲,房产证和土地证是房主拥有该房产以及土地使用权的证明,两者是密不可分的,没有土地证,就意味着房主不具备对该土地的使用权,就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由于我国实行的是土地公有制,所以房产所有权和房产土地使用权之间并无法律上当然的附属关系。如果忽视土地使用权,势必会给住宅地产购置及交易带来风险。二、什么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办理对象主要是各类规划区内的房改房和经济适用房。房屋和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只有进行发证登记并且两者权利主体一致,房屋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有效保护。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审批程序是什么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审批程序为:1.申
    2023-06-04
    215人看过
  • 林地使用权是否享受所有权
    一、林地使用权是否享受所有权森林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国家所有的和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个人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登记造册,发放证书,确认所有权或者使权。国务院可以授权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对国务院确定的国家所有的重点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登记造册,发放证书,并通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作为个人就只能享有林地的使用权,该项使用权的确定也由县级人民政府进行。作为个人就只能享有林地的使用权,该项使用权的确定也由县级人民政府进行。二、林地的认定1、防护林:以防护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丛,包括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农田、牧场防护林,护岸林,护路林;2、用材林:以生产木材为主要目的的森林和林木,包括以生产竹材为主要目的的竹林;3、经济林:以生产果品,食
    2023-05-06
    492人看过
  • 使用权房有没有继承权
    使用权房没有继承权,因为房产不属于遗产。法律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死者不是房产的所有权人,只是公有房屋租赁关系的承租人。一、父母名下的宅基地,城市户口的子女可以继承吗父母名下的宅基地,城市户口的子女不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不可以被继承。法律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而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父母只有使用权,所以宅基地不是父母的遗产,自然不可以作为其遗产由子女继承。二、死亡赔偿金能作为遗产继承吗?死亡赔偿金不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因为死亡赔偿金是支付给死者亲属的损害赔偿,是死者亲属的财产,不属于死者的个人财产,所以也不是遗产。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死亡赔偿金是在死者死后由亲属获得的财产。死者在在遗嘱中也只能处分自己的合法财产。三、死亡抚恤金是否为遗产死亡抚恤金不属于遗产范围。遗产是自然
    2023-04-05
    247人看过
  • 专利出资是使用权还是所有权
    一、专利出资是使用权还是所有权我国公司法第27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公司法第28条对专利权出资的认定方式为:“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笔者认为,专利使用权作为专利权的一部分,是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虽然专利使用权价值低于知识产权所有权的价值,在没有法律明确禁止的情况下,可以作为出资设立公司。二、专利所有权人只能是一个人吗申请专利保护的专利所有权人(申请人)的人数,没有法定的限制,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若干人。但出于对专利权的自身保护出发,是不宜对无关人或未参与研发人列入的,列入人数多以后本身就是对实际权利人的损害。三、专利权人和申请人的区别是什么专利权人即专利权主体,是指依法获得专利权,并承担与此相应义务的人
    2023-05-06
    253人看过
  • 建设用地有所有权和使用权吗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建设用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民法典》第三百四十四条【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定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第三百四十七条【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后,原出让合同规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受让人的权利、义务也全部随之转移,新的受让人无条件地享受原出让合同的全部权利和承担全部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四十四条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
    2023-08-13
    152人看过
  • 房产土地使用权是什么所有权如何理解
    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民法典》第六十四条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温馨提示】若您有相似法律问题,细节、证据不同,答案也会不同,建议咨询律师,快速获得专业解答!
    2024-05-19
    208人看过
  • 车库是否只有使用权没有产权?
    车位没有产权,只有使用权的意思是,该车位没有取得合法的产权证书,只能用于出租,并且不具有合法的出售权,如果要买这个车位的话,也只能跟拥有这个车位的个人或者开发商签订一份使用权协议,其实也就是一份长期出租合同。民法典没有产权的房屋买卖协议是否有效如果没有产权的房屋买卖协议符合法律规定,当事人是在自愿合法的前提下签订的,是有效的。依法登记权属证书只是物权变动的权利要件,而不是买卖生效要件,在尚未取得产权的情况下,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行为属于债权行为,不是物权行为,只要符合合同的成立要件,就应当认定为合同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2023-07-23
    74人看过
  • 房产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差异
    1、土地产权是指有关土地财产的一切权利的总和;土地使用权,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2、土地产权是存在于土地之中的排他性完全权利,是一个权利束,包括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租赁权、抵押权、继承权、地役权等;土地使用类型只有土地划拨和土地出让两种形式。车库产权和房产产权的区别1、性质不同:车库产权和房产一样都是有独立产权证的,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两种证件,车库产权性质跟房产住宅性质是不一样的,一个是商业性质的,一个是住宅性质。2、使用年限不同:一般情况下,使用年限前者是50年,后者70年,两者不能比较。3、特点不同:车库产权通过合同形式确认,房产通过国家法定机构确认。在买卖交易、拆迁补偿方面,都按市场价值为基础进行,通行商品交换等价补偿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
    2023-07-06
    94人看过
  • 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可以。在我国,土地等自然资源实行公有制即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这就决定了单位、个人利用土地等资源必然要在国家或集体所有的资源上取得用益物权。国家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以及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单位、个人依法可以占有、使用和收益。担保物权优于用益物权吗担保物权优先于用益物权。用益物权是权利人对他人所有物享有的以使用、收益为目的的物权。担保物权就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将自己的或者第三人的财产设定担保,当债务不履行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担保物权优先于用益物权。这是由于用益物权的标的价值形态如发生变化,会对权利人的使用收益权产生影响,甚至导致权利消灭;而担保物权的标的物价值形态发生变化并不影响担保物权以变化后的物为标的而继续存在。三、一房多卖,房子归谁1、已经办理商品房过户登记手续的,归办理登记手续的买受人所有;2、都没办理商品房过户登记手续的,
    2023-07-06
    77人看过
  • 我们能使用没有版权所有者的漫画吗
    1、没有版权所有人的漫画可以使用吗?
    2023-05-07
    481人看过
  • 有房屋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同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条件(一)履行相关审批手续《房屋所有权证》是确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宅基地使用证》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是农民合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重要凭据,因买卖房屋而转移宅基地使用权的,宅基地使用权主体发生变化,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其他规定履行审查、批准等手续,并完成权利主体的变更登记。实践中有些地区的房屋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对房、地管理脱节,有些当事人在进行变更登记时,只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没有进行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变更,从而使土地管理部门的工作陷入被动。还有的当事人在买卖时未经任何部门批准,既没有进行房屋产权的变更登记,又没有完成宅基地的变更登记。严格地说,此类情况下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并未发生转移(二)受让人主体资格应受限制宅基地分配制度的福利性必然产生权利主体的身份特定性与权利取得的受限性,使用权主体应是
    2023-02-26
    283人看过
  • 关于公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的批复
    最高法院关于公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的批复最高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你院(86)民请字第4号《关于处理刘国柱、刘光辉与龙凤弟、霍路弟宅基纠纷的请示报告》收悉.据报告称,双方讼争的宅基地原为刘国柱所有.一九五一年,霍胜祥经刘国柱同意,在此修建房屋一幢.一九五二年,霍胜祥领取了政府颁发的房产所有证,其中注明"此屋地系刘国柱所有".霍胜祥死后,其妻龙凤弟及女儿霍路弟于一九六0年在屋后扩建猪圈,一九六五年、一九七七年又对此房的墙壁、大门进行修建,刘国柱均无异议.一九七八年,刘国柱之侄刘光辉与龙凤弟订立了《借地文约》,其中写道"所建房屋一切天面属于霍姓,地基主权属于刘家".一九八二年,刘国柱、刘光辉提出要地建房发生纠纷,并向临桂县人民法院起诉.经我们研究认为:双方讼争之宅基地原虽属刘国柱所有,但是,已经长期经他人使用,且自一九六二年九月中共中央颁布《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之
    2023-06-10
    241人看过
换一批
#商品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品房买卖是指一手房买卖,即房地产开发商将新开发建设的商品房出售给购房者其法律关系主要由买卖双方当事人签订的房屋预售合同或者现房销售合同所确定。在商品房买卖法律关系中,购房者要按照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支付房款,而开发商则要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房屋,... 更多>

    #商品房买卖
    相关咨询
    • 使用权是不是所有权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4-25
      一、使用权是不是所有权 使用权和所有权其实是不同的,两者有许多不同点,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区别如下: 1、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是对生产劳动的目的,对象,手段,方法和结果的支配力量,它是一种财产权,所以又称财产所有权。 所有权是物权中最重要也最完全的一种权利,具有绝对性、排他性、永续性三个特征,具体内容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置等四项权利。 2、使用权,释
    • 怎么使用所有权或使用权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6-10
      相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自己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应当以不损害其他相邻人的合法权益为原则。如果因权利的行使,给相邻人的人身或财产造成危害的,相邻人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危险和赔偿损失。
    • 什么是房屋的所有权什么是房屋的使用权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26
      房屋的所有权是指对房屋全面支配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房屋的所有权分为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四项权能,这也是房屋所有权的四项基本内容。房屋的使用权是对房屋的实际利用权力。通过一定法律契约,非房屋所有权人也可获得房屋的使用权,如房主将房屋租给他人使用。
    • 宅基地的所有权和所有使用权有什么关系?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07
      宅基地使用权和所有权是不同的,现阶段农民对宅基地仅享有使用权,不是所有权。 1979年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土地制度至今。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第九条等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
    • 享有使用权是否就有所有权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1-20
      享有使用权不是就有所有权。法律上有所有权的人有当然的使用权,但享有使用权的人,并不一定有所有权。 使用,是指民事主体按照财产的性能对其加以利用,以满足生产或生活的某种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