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
申诉人B是本市一家食品公司的员工,即“被告”。1998年6月,B进入食品公司从事质检工作,并签订了两年的劳动合同。1998年12月2日,食品公司以B违反公司劳动纪律为由决定解雇B。接到通知后,B表示无法接受,但他在当天向公司人事部提交了书面辞职申请,并得到人事部经理的批准。随后,B先生向上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撤销解雇决定,并要求被告支付拖欠的工资、加班费、年终双薪、报销医疗费用、支付违约金,etc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受理,经审理查明事实:1998年12月2日,被告向申诉人发出通知,解雇决定次日生效;但是,申诉人于12月2日提出辞职申请,并得到被告的批准,因此应通过辞职终止劳动合同。被告应支付申诉人依法辞职前未报销的工资、加班费和医疗费。然而,申诉人要求支付离职后的工资和年终双薪,要求报销离职后医疗费用和支付违约金缺乏依据,仲裁委员会不支持他们的分析和评论:
本案的焦点是如何确定劳动合同终止的依据和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四条至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工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雇主的规章制度,雇主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在本案中,虽然用人单位以员工违纪为由单方面决定终止劳动合同,但在终止决定生效前,员工主动向单位提出书面辞职。因此,劳动合同的终止以单位同意辞职的时间为准。上述两种差异的法律意义在于,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必须严格遵守劳动法的规定,无法律理由不得擅自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劳动者自愿辞职并经用人单位同意的,劳动合同当然依法终止。在这种情况下,如果B先生不急于提交书面辞职,劳动合同当然不会终止,因为所谓违纪行为是由雇主单方面提出的,不确定是否符合事实。B先生也可以对此提出质疑,雇主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但在解聘决定生效前,乙方自愿辞职,并征得单位同意。从法律上讲,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已经就解除劳动合同达成一致意见,因此这一法律行为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而乙方事后不得反悔缺乏法律依据。可见,我们必须明确区分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与劳动者自愿辞职的不同法律意义和后果。工人应冷静对待雇主的解雇决定,充分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急躁和冲动,否则可能造成无法挽回的局面
-
雇工受伤雇主应该怎么赔偿
366人看过
-
雇主受伤雇工应该怎么赔偿
288人看过
-
雇主在裁员时应该注意什么
285人看过
-
小时工雇主在法律上应该是雇主的哪一个角色
306人看过
-
雇佣未成年工应该注意什么?
456人看过
-
月嫂假期吃住雇主家,雇主应该发工资吗
388人看过
仲裁委员会是自律性社会公益组织,是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法人,经省司法厅登记,挂靠于政府法制局。经费主要靠国家财政拨款,又通过自己的办案活动取得一定的收入。仲裁会可以为被聘用的没享受退休待遇的工作人员缴纳三金。... 更多>
-
雇佣的工人意外受伤雇主应该付哪些辙任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22雇员受伤的赔偿责任是一种侵权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在雇主对雇工的管理活动中,雇员是为雇主完成工作的,雇主是受益
-
雇工致人损害,雇主应该负责吗?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3依据现行的《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雇员在从事雇用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本案中,A和B在为C建房的过程中,并不具备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情节。所以,应由雇主C直接承担对你的赔偿责任。
-
雇主雇用空调维修工,维修工发生意外死亡,雇主应该承担法律责任吗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221、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
-
雇员在工作中致人损害,雇主应该向雇员追偿吗?福建在线咨询 2022-02-02属于雇佣关系。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所谓“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第十条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
-
雇工致伤雇主应该承担责任吗北京在线咨询 2022-02-09雇工致伤雇主应该分情形而看。第一种情况,在雇工致伤雇主的过程中,如果雇工没有过错,或存在一般过失,那么雇工不应该承担责任。此处完全可以用上述雇主替代责任加以解释,其理论是一样的,只是主体有所变换,由雇主对第三人承担责任变为雇主对自己“承担责任”。在雇佣过程中,雇工在雇主的指挥、领导、监督、管理下从事工作,其行为可以看作是雇主工作的延伸,雇主也是最终的受益者,其理应一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利益与不利。假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