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订劳动合同争议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9 10:26:08 451 人看过

朱某是某一外企电子设备的技术部经理,工作很有成效,很得公司器重。一天,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和一位副总找到他:您跟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还有30天就要到期了。随即人力资源部经理将一份书面通知递给朱某,副总同时说道:总经理十分赞赏您这几年来为公司作出的重大贡献,他让我们向您发放这份《续签劳动合同意向书》,希望你继续留任公司担任技术部经理。朱某接过《通知书》,只见上面写道:您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将于12月31日到期,届时公司愿意同您续签劳动合同,恳请您能继续留任上班,朱某看完后,很受感动,当即表示:自己到公司11年中,深得上司信任,近二年升任本职工作,我对公司有着深厚的感情,很愿意与公司续订劳动合同。当场签名,表明继续留任。

12月25日,距劳动合同终止期还差6天。公司要求朱某正式履行续签合同手续。当朱某看到续订劳动合同期限是5年时,他随即想到:5年之后,自己已是52岁人了。到那时,如果公司跟自己终止了合同,再找工作就困难了,退休不够年龄,那可怎么办呢?于是,朱某向公司书面提出,自己已为公司工作了11年,希望这次能续签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对朱某提出的请求,公司几位主要领导研究后,认为朱某现在虽是公司的技术业务骨干,但电子产品的更新换代越来越快,5年后朱某的知识将老化,他的身体也可能不能再胜任本职工作,因而不同意朱某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仍坚持5年为期限的协议条款。

为此,朱某与公司又进行了多次协商,但在合同期限上,最终未能达成一致。12月30日,在原合同到期的前一天,公司向朱某下发了一份《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上面写到:由于您不同意续签5年期的劳动合同,根据公司董事会章程第六条: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不得大于5年的规定,经公司研究决定,届时公司将同您终止劳动合同,不再续订。请在今明两天内办理移交与离职手续,并预祝您在其他地方找到满意的工作。朱某看完后找到总经理论理无结果,于是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他认为公司这种出尔反尔的做法,侵犯了他的合法权益,他请求裁决:公司与他续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公司在肯定朱某的业绩和能力的前提下认为:公司已经按照董事会章程给予了5年最长工作年限续签劳动合同,但朱某提出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经公司领导研究后,决定坚持董事会这一规定,不与朱某续签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在合同到期前,书面通知了朱某,因而没有义务与他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本案争议焦点:公司是否必须与朱某续签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评讲: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对这一条的规定,有些人误以为只要在一个单位连续工作10年以上,单位就必须与自己续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这种错误的理解在于忽视了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这一前提。实际上,若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明确不愿意续延劳动合同,无论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多长时间,用人单位都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但是,如果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十年以上,且双方都有续延合同的明确意愿,此时,只要劳动者提出了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要求,那么不管用人单位是否情愿,都必须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本案中,朱某已经在公司连续工作了11年,合同到期前30天,双方就续订劳动合同又达成了一致意愿,后来当朱某提出续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时,公司理应按劳动法的规定,与其续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公司为了片面追求自己今后的利益,并颠倒了法律规定与董事会章程之间的关系,不顾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了达到不与朱某续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目的,出尔反尔地在原劳动合同到期前,匆忙决定不再与朱某续订劳动合同。公司的这一做法,明显是在规避法律。因此,只要朱某在仲裁期间不改变初衷,仲裁委员会就应依法作出公司与朱某续签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裁决。

该起争议,通过仲裁委的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最终握手言和,双方依法续签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只是明确了在5年后朱某不再担任技术部经理职务,但仍从事他所专长的技术工作。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4日 23: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仲裁委员会相关文章
  • 南宁市新阳造纸厂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后要求续订劳动合同劳动争议
    原告是智力四级残疾人,1979年3月开始在被告单位(国营企业)做计划外临时工。1987年1月,原告与被告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又续订了为期五年的劳动合同。在合同履行期间原告多次因病住院,有证据的住院天数就达411天,加上原告是智力残疾人,不能胜任岗位工作,合同期满后被告未与原告再续订劳动合同,但也未及时办理合同终止手续,而是安排原告做临时工工作,仍给原告发放合同制工人工资至1993年5月,同年6月开始改发放临时工工资。1995年6月,被告终止了与原告的临时工关系。原告不服,向南宁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与被告续订劳动合同。该仲裁委员会认为被告于合同期满后依法终止合同并无不当,同时裁决由被告妥善解决终止劳动合同后原告的有关待遇。原告不服仲裁裁决,向南宁市永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被告续订劳动合同,并要求从1993年1月1日起至补签劳动合同生效时止,由被告赔偿由于其单方解除
    2023-06-09
    317人看过
  • 涉外合同和劳动争议的订立程序
    (1)结案前的准备1一些大型涉外承包项目,特别是那些与提供技术和设备相结合的项目,通常具有补偿贸易的性质。因此,在正式签订涉外承包合同前,1必须做好合同签订前的准备工作,即在与外商谈判签订合同前,先立项、编制项目建议书、进行可行性研究,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1、项目建设和对外承包业务,主要目的是发展出口商品生产,增加外汇收入。同时,根据地区,行业和部门的实际情况,对国内原料充足,产品已进入国际市场的品种,一般不进行加工承包;;优先发展可以用国产原材料和零部件替代进口原材料的项目。在立项时,应通过分析、预测、调查,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承包项目。通过多种渠道,调查了解客户的信用状况、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选择信用良好、技术水平先进、业务能力强的项目,如涉及其他部门,应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2.编制项目建议书。项目发起人对初步立项意见和方案进行规范整理,具体化,形成项目建议书,报上级主管部门。项目
    2023-05-07
    319人看过
  • 劳动合同订立发生争议时如何办
    一、劳动合同订立发生争议时如何办订立劳动合同时发生争议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可以积极协商;劳动者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可通过申请调解、仲裁等方式来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二、没有签劳动合同,发生工伤如何办1.未签劳动合同,如果单位交了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
    2024-01-28
    235人看过
  • 劳动合同续订争议的仲裁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一、要求缴纳社会保险仲裁时效为多久要求缴纳社会保险仲裁时效为为一年;《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
    2023-03-07
    294人看过
  • 超六成劳动争议案件为劳动合同争议
    近日,江苏省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13年度全省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审判工作基本情况,并发布了2013年度劳动争议十大典型案例。据悉,劳动合同争议案件成为占比最大的案件类型,呈现出四大典型特点。2013年,江苏全省法院新收劳动争议一审案件48876件,较2012年增长3.32%。相比于上一年度28.07%的增长率,案件增幅总体趋缓,但仍处于高位运行。从受理案件情况看,呈现出四大典型特点。劳动合同争议案件成为占比最大的案件类型。受理的案件中,劳动合同争议31315件,占比64.1%;事实劳动关系争议4848件,占比9.9%;劳动保险争议3344件,占比6.8%。劳动者的利益诉求多元化。劳动者的利益诉求涉及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和解除的各个方面,如双倍工资、加班工资、经济补偿、解除合同、损害赔偿、竞业限制、服务期违约金、社会保险损失赔偿等。非公劳动密集型企业仍然是劳动争议的多发地带。如苏州市工业
    2023-06-09
    270人看过
  • 劳动合同订立时出现争议怎么办
    订立劳动合同时发生争议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可以积极协商;劳动者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可通过申请调解、仲裁等方式来处理。一、怎样催老板少发工资公司工资发少了,劳动者有以下处理方法:1、劳动者因被少发工资发生争议时,应先向用人单位提出支付的要求,主动与用人单位沟通协商,一般来说,多数用人单位会考虑到诉讼成本和造成的负面影响,会同意支付合理工资的要求。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劳动者可与用人单位签订和解协议,但要注意该协议并无强制执行力。2、在劳动争议发生后,劳动者可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请求,要求其主持调解。该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一般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可相对中立的协助双方化解矛盾;也有利于减少双方诉累。因此,当因被拖欠工资发生争议时,劳动者可先考虑此种方式。若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可由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制作调解协议,但该协议也无强制执行力。3、在无
    2023-06-20
    158人看过
  • 合同签订不及时导致的劳动争议
    可以向当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但是要有在本单位工作的证据,例如工资条、工装等。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自工作之日满一月起至未满一年期间的双倍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没签合同从第几个月双倍工资没签合同从第二个月双倍工资,不签合同的赔偿如下:1、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2、已建立劳动关系的,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3、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1)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2)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4、单位存在违法、胁迫的行为的,劳动者可以随时离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5、如果存在劳动纠纷的,可以向劳
    2023-07-07
    224人看过
  • 没有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否有权受理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没有订立劳动合同,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并符合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受案范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均应受理。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2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不论是否订立劳动合同,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并符合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受案范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均应受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
    2024-04-12
    301人看过
  • 劳动争议合同范本
    申请劳动仲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劳动合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性别_________年龄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邮编_________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本合同为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年月日止。本合同于终止。第二条工作内容和要求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安排在岗位(工种)工作。乙方工作应达到标准。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时制度。执行标准工时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40小时。
    2023-04-23
    173人看过
  • 没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争议案如何证明劳动关系?
    一、没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争议案如何证明劳动关系?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却产生了劳动纠纷,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举证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通常需要的证据材料包括如下:1,劳动者工作内容的证据,如电子文本,资料,公司相关的其他资料;2,劳动者工作的相关标识,如工作信签,员工牌,员工服装等与公司相关的任何证明;3,公司给劳动者的制度依据,最好是盖章或印刷整套、册的资料,比如员工手册、财务制度,员工名册等等;4,公司正式员工或领导与劳动者交流的资料,比如工作安排、书面通知、电子邮件的通知等等;5,劳动者可以尝试与公司主管领导对话,然后录音,并将领导的名字在录音材料里面体现,否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很难确认录音材料的真实性;6,劳动者可以通过人证,其他离开公司的员工的证言,证明劳动者在公司上班。7,其他能与公司有关的材料(工作署名
    2024-01-21
    360人看过
  •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争议管辖权如何确立?
    [案情]某汽车配件公司住所地在江阴市,同时在天津市开发区设有办事处。天津人徐某于2004年9月25日入职于该公司,并在天津办事处工作。工作期间公司未与徐某签订,且没有为徐某缴纳各项。2008年10月13日,该公司向天津办事处发出调令,明确根据公司工作需要,调徐某到公司本部即江阴工作,徐某拒绝。2008年10月22日,徐某向天津市申请仲裁,以该公司没有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提出解除双方的,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与双倍工资。2009年1月7日,天津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支持了徐某的申诉请求。1月21日,该汽车配件公司以不服天津市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为由,诉至江阴法院,请求判令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双倍工资。徐某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异议,认为本案的合同履行地及被告住所地均在天津,所以请求将本案移送天津开发区法院审理。[评析]审理中,对于本案的管辖问题,有两种不同意见:1、应当由江阴市人民法院管辖。《
    2023-06-09
    459人看过
  • 涉外承揽合同的订立程序劳动争议
    (1)订立前的准备1些规模较大的涉外承揽项目,尤其是与提供技术和设备相结合的项目,通常带有补偿贸易的性质,因此,在涉外承揽合同正式签订之前,1定要做好订约前的准备工作,即要确立项目,编写项目建议书,作可行性调查研究,并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然后才能与外商洽谈,签订合同.1.确立项目开展涉外承揽业务,应以发展出口商品生产,增加外汇收入为主要目的,同时,立足于本地区,本行业,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对于国内原材料充足,生产的产品已打入国际市场的品种1般不要进行加工承揽;对那些能利用国产原材料,元器件代替进口原材料的项目,要优先予以支持.确立项目时,应通过分析,预测,调查,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好承揽项目.通过各种渠道,调查了解定作人的资信情况,技术水平和经营能力,选择资信好,技术水平先进,有经营能力,有合作诚意的定作人为合作对象.项目涉及到其他部门的,应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2.编写项目建议书项目主办
    2023-06-10
    127人看过
  • 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不给员工合同是属于劳动争议吗
    一、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不给员工合同是属于劳动争议吗众所周知,劳动合同作为劳动者同雇主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定义双方权利与义务的文书合约,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在《劳动合同法》正式颁布并施行后,该法规明确要求用人单位自雇佣劳动者之日起,便与其构建起劳动关系,且必须同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一旦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署了相关劳动合同,便有义务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至劳动者手中。部分企业尽管已经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却未能按照法律规定将其交付给劳动者,这种行为无疑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成违法行为。《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的生效】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二、公司破产清算员工还能得到不签劳动合同补偿吗据中国《劳动合同法》之规定,凡雇佣双方欲建立劳动关系者,必须签署相应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旦签署即产生
    2024-07-20
    77人看过
  • 未签订劳动合同而雇用亲属引起的劳动争议
    1、雇佣关系亲属未签订劳动合同,导致劳资纠纷未签订劳动合同的雇佣关系成立。虽然没有劳动合同,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因此,只要有能够证明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明II。劳动关系的确定根据《关于建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发[2005]12号:确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以下凭证可参考:(I)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员工工资分配名册)和各种社会保险费的支付记录(II)雇主向员工签发的“工作许可证”、“服务证”和其他能够证明身份的文件;P>(III)员工填写的“登记表”和“登记表”等招聘记录;举证责任。如未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赔偿双倍工资。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如协商不一致,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生效,并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名或者盖章。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但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023-05-07
    198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委员会是自律性社会公益组织,是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法人,经省司法厅登记,挂靠于政府法制局。经费主要靠国家财政拨款,又通过自己的办案活动取得一定的收入。仲裁会可以为被聘用的没享受退休待遇的工作人员缴纳三金。... 更多>

    #仲裁委员会
    相关咨询
    •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续订争议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6-25
      因此,法律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条件作了严格的规定,当事人一方并不能随意的要求签订或者拒绝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主要有以下优点: 1、无固定期限合同不存在到期终止。 2、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解除难度大于固定期限合同。 3、无固定期限合同的隐性成本更高。由于无固定期限合同无法终止又难以解除,造成劳动者的工龄无限延长。劳动法律中诸多标准和工龄挂钩,工龄越长,经济补偿金就越高。
    • 签订劳动合同时未签订合同属于劳动争议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15
      1、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2、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
    • 劳动合同续签怎么避免争议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5-20
      劳动合同续签争议怎么避免: 劳动双方避免劳动合同续签争议的方法是劳动双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符合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的,劳动双方应当依法签订,劳动双方应当按照劳动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履行权利和义务。 《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
    • 怎么解决签订劳动合同劳动争议的问题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03
      ①对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订立劳动合同而发生劳动纠纷的,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当弄清未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因,在分清当事人责任的基础上,要求有过错的一方向受损失的一方提供一定的补偿,并督促双方依法补签劳动合同,台双方无意继续合作,则解除劳动合同。 ②对于由他人代签劳动合同发生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查明代签的原因,并审查劳动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对内容合法的,责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重签劳动合同;对内容
    •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多久劳动争议仲裁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5-22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要求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