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数租怎么确认承租人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6 18:27:03 385 人看过

一、一房数租怎么确认承租人

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

(1)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

(2)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

(3)合同成立在先的。

对于因为此种一房多租而最终未取得承租权的人,可以按租赁合同的约定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其他损失的,还可要求出租人赔偿。

考虑优先履行哪一份租赁合同,必须是存在两份或以上的租赁合同均有效,并且当事人均要求履行,存在合同履行上的冲突。如果承租人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说明承租人已经入住,房屋租赁合同已经实际履行,这种情况对各方当事人来说,已经入住的承租人的租赁合同优先履行,损失可能是最低的。对房屋租赁合同登记,是法律明确规定的,登记后有一定的公示作用。如果房屋没有承租人实际占有的,则办理了房屋租赁登记手续的承租人的租赁合同将优先履行。租赁房屋没有承租人实际占有,也没有向房屋管理部门办理租赁合同登记的,承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多份租赁合同的,则根据租赁合同成立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确定,成立时间在先的租赁合同优先履行。

二、租客提前退租能要回押金吗?

遵循合同平等自愿原则,关于提前退租的情况,依照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如果合同没有约定的,遵循《民法典》的一般规定。租赁合同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出租人要提供符合约定的房屋,承租人要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提前退租,已经违约了,承担违约责任,承担的形式一般就是用押金抵扣。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5月20日 05: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实际履行相关文章
  • 原承租人要求续租怎么办,房主卖房承租人怎么办
    一、原承租人要求续租怎么办1.租约到期,承租人要求续租,而出租人则要求合理变更原租约条件的。如原租金过低,出租人把租金提高到靠近国家,即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有房屋租金标准,或者在国家没有规定标准的地区,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较高的房屋所在地租金的实际水平,定出合理的新的租金,如果原承租人不同意,就是放弃优先承租权,出租人即可与别人建立租赁关系;如果原承租人同意这些合法的条件,应另订租赁合同;将新条件写进去,将原已届满的期限换写为新约定的期限,并向鉴证机关登记(城市私房应报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备案)。新租赁合同成立后,当任何一方有过失或故意侵害了对方的正当权益时,就有可能影响新合同的效力。如在完成租赁合同的登记(备案)手续后,出租人提出收取押租或其他额外费用,妨碍承租人居住使用,或承租人不按合同规定交租(拒交或拖欠),则对方可以提出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违约人支付引起的费用和赔偿失去的合
    2023-04-30
    379人看过
  • 公房承租人的认定和公房承租人的变更
    到底谁是公房的承租人,这是解决此类案件的第一关键问题。对这个问题的不同解决将直接导致不同的利益分配格局。关于公房承租人的确定大致分三种情况:第一,原承租人仍然健在不发生承租人变更,在这种情况下承租人当然还是原承租人。第二,承租人依法变更,变更后的承租人为新的公房承租人。在第二种情形中,有些变更不符合规定,侵犯了其他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的利益,被侵权的其他家庭成员可以请求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撤销原来的变更,作出新的变更。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拒绝变更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依法予以撤销。第三,原来的承租人可能去世多年,公房由其共同生活的部分家庭成员继续居住并交纳房租,按规定早就应当办理变更手续,但是因为没有拆迁补偿的问题,大家都没有异议,一直到现在仍然没有办理变更。问题主要出第三种情形中。由于拆迁补偿涉及较大的利益分割,家庭成员之间在变更承租
    2023-04-22
    175人看过
  • 租房合同日期怎么确认
    法律综合知识
    一、租房合同日期怎么确认1、租房合同日期的确认应根据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写明的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的租赁起止时间确定。6个月以上租期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不采用书面形式的或期限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定期租赁。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二、租赁合同需要怎么确定租赁期限
    2023-06-14
    312人看过
  • 公房承租人变更按照什么顺序来确定承租人
    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与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要求将承租户名变更为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之一的,出租人应当给予变更。承租人户口迁离本市,其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的人协商一致,要求将承租户名变更为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之一的,出租人应予同意。协商不一致的,出租人应当从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中,按照下列顺序书面确定承租人:(1)原承租人的配偶;(2)原承租的子女(按他处住房情况,居住时间长短);(3)原承租人的父母;(4)其他人(按他处住房情况,居住时间长短)。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要求变更承租户名的,出租人应予同意。协商不一致的,出租人应当按照上款规定书面确定承租人。承租人死亡,其生前在本处无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其生前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协商一致,要求变更租赁户名的,出租人应予同意。协商
    2023-06-18
    247人看过
  • 共同承租人中一人承认为有偿租赁能否认定为有偿租赁
    一、共同承租人中一人承认为有偿租赁任*廷与成*同为某企业职工。由于单位的效益不好,两个人决意自谋出路。经协商,任*廷和成*租用了单位所有的一间门脸房,合伙开了一家日杂商店。1年后,成*因故退出,日杂商店由任*廷独自经营。2005年5月,因租金问题,单位与任*廷发生纠纷。经多次协商未果,单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任*廷与成*支付拖欠的租金。两人所在单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任*廷和成*租用单位的门脸房从事经营活动,至今未向单位交纳租金,请求人民法院判决两人支付拖欠的租金或退回门脸房。任*廷在答辩状中称:当初两人自谋出路,租用单位的门脸房搞个体经营,不再要单位承担两人的工资和其他福利待遇;单位同意免去两人的租金。现单位要求交纳租金,与约定不符,不同意其诉讼请求。而成*在答辩中则称:自己已经退出经营,转做其他生意,与单位不存在房屋租赁关系,租金应当由任*廷交纳。当事人双方都未能提供租赁协议或
    2023-03-03
    96人看过
  • 承租房屋如何确认房屋是否是本人的
    承租房屋租客如何确认房屋是否是本人的一,身份证和房产证上的名字一致,且房产证上的地址与实际地址一致;二,通过房屋所属物业公司可以核实;三,通过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可以核实。房屋是否可以转租房屋转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在得到房东的同意下,将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者全部再出租的行为。《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租赁人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害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百七十四条规定,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转租的,转租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出租人在
    2023-05-04
    487人看过
  • 一房多租骗人承租房屋须当心
    短短几天到多家房屋中介公司以出租其居住的住房为名,与6名被害人分别签订虚假的《房屋租赁合同》,从而骗得预付房租金。日前,被告人李某以合同诈骗罪,被虹口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李某苦于没钱,在朋友无意指点下,发觉可将自己居住的房屋出租换些钱。于是在今年2月19日,他来某社区市民信息咨询服务社房屋租赁信息部,通过该中介,与陈小姐签订了虚假的《房屋租赁合同》,骗取了陈小姐支付的三个月房租金和押金共计人民币2200元。办理过程中,他提供了身份证、社保卡、户口簿等证件,独独缺了房屋租赁凭证,但被他搪塞过去了。到了约定交房的日子,陈小姐没有等来李某的电话,当陈小姐打电话给他,发现电话虽能打通,却一直无人接听。怀着一丝疑惑,陈小姐就直奔房屋所在地,她庆幸手上还有一把李某给的钥匙。谁知,房门外还挂着一把锁,更让陈小姐吃惊的是:门外还有好几个和她相同遭遇的人。案发后,被告人李某
    2023-04-22
    319人看过
  • 承租人不交房租,出租人该怎么讨租呢以及承租人不付房租,出租人可以停电停水么
    一、承租人不交房租,出租人该怎么讨租呢?承租人不交房租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按照合同缴纳违约金来讨租。如果承租人未缴房租累计达6个月之久,出租人可以收回房屋,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人赔偿出租人因此受到的损失。如果承租人还是拒不缴付,出租人就可以请求法院强制其缴纳租金了。二、承租人不付房租,出租人可以停电停水么承租人未按时交纳租金,出租人是有没有权利停水停电,或在承租人未搬走的情况下,以换锁的方式来收回房屋。承租人行为已经是违约行为,所以如果双方签订的合同中规定不交房租的违约后果,那么就依据合同中来处理。如果出租人一直不交房租,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且出租人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三、承租人签订房屋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承租人签订房屋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项有:1.合同主体是否符合规定,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出租人是否为房屋
    2023-06-21
    268人看过
  • 常州公租房承租资格在哪个机构确认
    一、常州公租房承租资格在哪个机构确认办理机构:常州市城乡建设局二、常州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的办理条件1、具有本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3年以上;2、持有有效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动态管理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特困职工家庭救助证》;3、无房,且5年内无房产转让行为;4、家庭成员名下无汽车、无非居住类房屋、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非企业股东;5、家庭人均金融资产不高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单身人士须年满35周岁)。三、常州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办理的法律依据(节选)《江苏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73号)第二十三条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承租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
    2023-05-13
    107人看过
  • 承租单位资格确认
    承租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及其所办企业房屋的中小企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进行确认,公建配套菜市场根据各区人民政府及其所属职能部门、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批准文件进行确认。一、中小型企业融资轻资产的方式有哪些中小企业的资金的来源无非是以下几种:一是自筹,二是直接融资,三是间接融资,四是政府扶持资金等。自筹资金包括的范围非常广泛,主要有业主自有资金;风险投资资金;企业经营性融资资金;企业间的信用贷款;中小企业间的互助机构的贷款;以及一些社会性基金的贷款等等。关于直接融资。是指以债券和股票的形式公开向社会筹集资金的渠道。间接融资主要包括各种短期和中长期贷款。贷款方式主要有抵押贷款、担保贷款和信用贷款等。不同类型的中小企业融资特点不同,当然对融资渠道和条件的要求也不同。从融资的角度看,中小企业可分为制造业型、服务业型、高科技型以及社区型等几种类型
    2023-06-19
    249人看过
  • 次承租人已交房租,承租人跑路
    一、次承租人已交房租,承租人跑路怎么办如果给次承租人造成了损失,承租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可以起诉。当事人也可以报警处理,根据法律规定,诈骗金额在三千元以上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你的金额较小,尚未达到立案标准。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返还你的资金。二、房屋出租如有违约的是如何赔偿的房屋租赁合同违约怎样赔偿要看租赁合同有没有约定,如果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赔偿,没有约定的一般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
    2023-05-06
    356人看过
  • 一房二租,承租人应如何维权
    在一房二租的情况中,若是最终能够优先住进去的人不是自己,那就可以考虑直接向出租人要求赔偿了:如果租赁合同有相关违约责任的约定,那就按照合同约定要求赔偿即可。如果租赁合同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租客可直接要求房东退还已付款项以及赔偿损失。例如可要求房东赔偿因租房而支出的出行费,已付款项的利息以及租房的装修花费等。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一)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二)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三)合同成立在先的。律师补充:“一房多租”也能构成犯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2023-05-06
    222人看过
  • 杭州什么时候可以办理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
    一、杭州什么时候可以办理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工作日:夏季: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二、杭州什么时候可以办理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八条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杭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十三、市区公共租赁住房按照保障对象群体实行分类申请、统一受理,具体程序如下:(一)申请。符合准入条
    2023-05-26
    197人看过
  • 出现一房数租该怎么处理
    一、出现一房数租该怎么处理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1)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2)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3)合同成立在先的。对于因为此种一房多租而最终未取得承租权的人,可以按租赁合同的约定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其他损失的,还可要求出租人赔偿。考虑优先履行哪一份租赁合同,必须是存在两份或以上的租赁合同均有效,并且当事人均要求履行,存在合同履行上的冲突。如果承租人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说明承租人已经入住,房屋租赁合同已经实际履行,这种情况对各方当事人来说,已经入住的承租人的租赁合同优先履行,损失可能是最低的。对房屋租赁合同登记,是法律明确规定的,登记后有一定的公示作用。如果房屋没有承租人实际占有的,则办理了房屋租赁登记手续的承租人的租赁合同将优先履行。租赁房屋没有承租人实际占有,也
    2023-06-16
    170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实际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履行其义务。 如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了履行障碍,则当事人应该继续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义务,直到合同履行完毕为止 实际履行有助于维护合同的稳定性和可执行性,同时也能够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更多>

    #实际履行
    相关咨询
    • 一房数租的情况下承租人应当怎样确定呢
      重庆在线咨询 2023-12-21
      一房数租的情况下承租人应当按照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合同成立在先的顺序确定,不能取得租赁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
    • 一房数租的情况下怎样确定承租人标准和间隔?
      山西在线咨询 2021-11-21
      按照以下原则确定承租人: 如果一方先占有出租屋,则推定先占有出租屋的一方为承租人。 第二,如果各方占有出租屋,则推定先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一方为承租人。 如果各方既没有占有出租屋,也没有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则推定租赁合同先成立的一方为承租人。 对不能承租房屋的其他租客,房东应承担违约责任。
    • 如何判断承租人是一房数租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2-30
      在一房数租的情况下,承租人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市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一款执行。合同有效的,承租人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 (一)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 (二)已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三、合同先成立。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2021年生效的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入、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 承租确认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28
      除另行约定生效条件外,合同一般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若存在欺诈、胁迫、损害第三人或公共利益等情况,可以主张合同无效
    • 一房数租的情况下怎样确定承租人,有哪些相关规定
      安徽在线咨询 2023-10-27
      一房数租的情况下,按以下原则确定承租人: 一、一方先占有租出租屋的,则推定先占用房屋的一方为承租人。 二、各方都没有占有出租屋的,则推定先办理了登记备案手续的一方为承租人。 三、如果各方既没有占有出租屋,也没有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则推定租赁合同成立在先的一方为承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