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优先购买权人有哪些顺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4 19:04:16 57 人看过

房屋优先购买权人的顺序为:承租人,房屋共有人,共有旧房原住户,原产权单位,当事人选择将房屋卖出的会涉及到房屋优先购买权问题,一般而言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是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房屋所有权人应当及时通知承租人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一、房屋优先购买权人有哪些顺序

第一类人:承租人

在同等条件下,房屋出卖人需要将正在出租的房屋卖给承租人。如果在卖房前不通知承租人,或者承租人表示愿意购买该承租屋,出卖人与其他购房者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效

法律法规:房屋所有人出卖出租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享有优先购买权;出卖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时,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第二类人:房屋共有人

房屋共有人拥有房屋的优先购买权。另外,房产交易过程中,签定合同、过户都需要房屋共有人签字,或者出具房屋出卖的同意的证明书,否则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法律法规:出卖共有房屋,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

第三类人:公有旧房原住户

法律法规:出售旧房时,原住户有优先权。

第四类人:原产权单位

二、房屋优先购买权声明范本

位于区路号房屋,房屋所有权证编号为,产权人为(身份证编号:);声明人系该房产现时承租人(身份证编号:),租期至二零零年月日止,声明人无意购买该房屋,无论房屋以何种价格出售,声明人均放弃对该房屋的优先购买权。

特此声明。

声明人:

二零零年月日

三、如何保障房屋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纠纷案件,往往涉及出卖人、买受人、主张优先购买权人等多人参加诉讼。而在诉讼中他们各自的诉讼地位如何,司法实践中的做法不尽一致。笔者认为,在诉讼程序处理中,可分以下几种情况处理:

一是买卖关系尚未成立的,优先购买权人因主张权利与出卖人发生纠纷提起诉讼,优先购买权人是享有权利的一方,出卖人是负有义务的一方,根据优先购买权人的性质和特征,买受人虽与本案有一定的关系,但案件的实体处理结果对其没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其不作为案件当事人参加诉讼,法院也不宜依职权追加其为当事人。如果因情况需要须由买受人出庭才能查清事实真相的,其可以作为证人出庭作证

二是买卖关系已经成立,优先购买权人主张权利提起诉讼,应将出卖人列为被告,将买受人列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这是因为案件的处理结果同买受人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如果优先购买权人胜诉,买受人将因买卖关系无效而返还标的物;如果出卖人胜诉,买受人将合法受让和占有标的物。

三是出卖人与买受人因买卖关系发生纠纷引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优先购买权人主张优先购买的,优先购买权人应以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资格参加诉讼。

处理优先购买权案件的原则是,既要保护优先购买权人的利益,又要防止滥用优先购买权以致损害出卖人和其他购买人的合法权益。由于这类案件比较复杂,处理难度也比较大,一般情况下,应根据具体情况妥善处理:

如果提起诉讼的原告确系房屋的原共有人或承租人,且没有放弃或丧失优先购买权,就应当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即承认原告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购买权;如果优先购买权人在出卖人出卖房屋前未知晓情况,就应当宣布出卖人与买受人之间的买卖关系无效,已经交付了房款的房屋,由双方相互返还,支持优先购买权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的请求;优先购买权人已得知出卖情况后,因客观原因未能及时主张优先购买权,在出卖人与买受人成就买卖关系时虽未提出异议,但其主张权利时只要未超过主张期限,一般情况下仍应支持优先购买权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的请求;出卖人与购买人恶意串通,欺骗优先购买权人,损害了优先购买权人的合法权益,一经查实,应当宣布其买卖关系无效,如果房屋拆迁、改建,应视情况给优先购买权人适当的补偿。

数个共有人同时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如果房屋可以划分,则按均等优先购买处理;如果不能划分,数个主张优先购买权人协商解决不成的,由最先主张权利者购买;若最先主张权利者有房屋居住,而后主张权利者确有实体困难的,应由住房确有困难的人购买。

对放弃优先购买权后又主张权利的不予支持。凡有确凿证据证明优先购买权人主动、明白、直接表示不予购买的,视为明确表示放弃。对于明知共有人出卖分得的房屋,或者出租人出卖房屋时,既不作出优先购买的主动、明白、直接的表示,又不阻止其出卖给第三人,据此可推定为优先购买权人放弃权利。

房屋共有人和承租人同时主张优先购买权,应先考虑房屋共有人的权利,再考虑承租人的权利。但是,如果房屋共有人居住的房屋比较宽裕,而承租人住房困难,也可照顾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2日 14: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优先购买权相关文章
  • 最新的优先受偿权顺序有哪些
    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其对同一债权人所负的数笔相同种类的全部债务,应当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几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抵充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数额最少的债务;担保数额相同的,优先抵充债务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抵充;到期时间相同的,按比例抵充。但是,债权人与债务人对清偿的债务或者清偿抵充顺序有约定的除外。《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2024-05-13
    469人看过
  • 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构成要件,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效果
    一、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构成要件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构成要件如下:1.实质要件,即需要是同等条件。对于同等条件的认定需要明确的是,同等条件主要指价格条件,除价格外,衡量“同等条件”还应当考虑付款期限、付款方式。2.形式要件,即优先购买权的行使需要在一定期限内提出。二、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效果优先购买权的行使能产生以下两层效果:1.行使优先购买权首先产生使所有权人就特定财产与第三人成立的买卖关系归于无效的效果。产生这一效果是优先购买权“优先”的体现,即对第三人具有对抗效力的体现。2.优先购买权成立权利人与所有权人之间就特定财产的买卖关系。这是优先购买权“购买”含义的体现,也是最终效力的体现。行使优先购买权最终要产生这样一个效果:成立权利人与所有权人之间就特定财产以和第三人购买时的“同等条件”为内容的买卖关系。三、享有优先购买权的几种情形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1.股东优先购买权股
    2023-04-11
    119人看过
  • 顺序相同的多个优先购买权人如何决定买受人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顺序相同的多个优先购买权人同时表示买受标的物的,一般是以抽签的方式决定谁是买受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十六条拍卖过程中,有最高应价时,优先购买权人可以表示以该最高价买受,如无更高应价,则拍归优先购买权人;如有更高应价,而优先购买权人不作表示的,则拍归该应价最高的竞买人。顺序相同的多个优先购买权人同时表示买受的,以抽签方式决定买受人。司法拍卖优先购买权行使流程(一)优先购买权人必须依照人民法院拍卖/变卖公告须知的要求,提前到拍卖的人民法院申报对拍卖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经人民法院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及其顺序,由法院录入淘宝网后台系统,在标的物详情页中展示。注意:用户请在向法院登记信息时,必须使用报名支付宝实名认证同样的证件信息(企业用户请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信用证中选择统一的证件进行登记)。(二)报名并交纳保证金
    2023-06-02
    160人看过
  • 房屋法定优先购买权怎样?
    (一)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适用范围1、仅适用房屋租赁合同(其他租赁合同的承租人无优先购买权)。2、承租人与次承租人均享有优先购买权;且次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优先(通说观点)。3、租赁期间,出租人出卖(排除了继承、赠与等情形)房屋、拍卖房屋、与抵押权人协议用租赁的房屋折抵债务(出租人将房屋抵押的情形)。(二)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内容1、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提前合理期间通知承租人;拍卖的,应提前5天通知承租人。2、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所谓同等条件,指在价款、付款方式、担保状况等方面均与第三人相同。(三)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排除情形下列4种情形,房屋租赁合同的承租人不享有优先购买权:1、房屋的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2、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自己的近亲属的。3、出租人履行出租义务后,承租人在15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4、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善意的第三人(指第三人不知道
    2023-03-05
    390人看过
  • 房屋优先购买权有没有条件限制
    优先购买权是对出卖人所有权行使设置的一个合理的负担,是以牺牲出卖人和第三人的合法利益为代价,换取对先买权人特殊利益的保护。那么,房屋优先购买权有没有条件限制:(一)优先购买权发生的前提。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只能发生在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时。(二)出租人的通知义务。出卖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以便承租人考虑是否购买。(三)优先购买权发生的要件。承租人仅在同等条件之下才享有优先于他人购买租赁房屋的权利。同等条件是指承租人与其他购买人在买卖条件上等同,包括买卖的价格、付款的期限和方式等等。(四)承租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如果出租人通知承租人将要出卖租赁的房屋,并提出了一定的期限,而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没有购买的意思表示,优先购买权丧失。这说明承租人并不想购买该房屋,也就没有保护的必要了。房屋的优先购买权是承租人基于租赁关系而依法享有的特别优先权。对房屋承租人
    2023-05-01
    245人看过
  • 什么是房屋优先购买权,什么情况下买房可以享受优先购买权
    什么是房屋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又称先买权,是指特定人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在出卖人出卖标的物于第三人时,享有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优先购买权是民商法上较为重要的一项制度,古今中外立法对此都有相应规定。房屋优先购买权是指民事主体在特定买卖的同等条件下,依法享有优先于他人购买房屋不动产的权利。它是一种法定的权利,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哪些人具有房屋的优先购买权?第一类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房屋出卖人需要将正在出租的房屋卖给承租人。如果在卖房前不通知承租人,或者承租人表示愿意购买该承租屋,出卖人与其他购房者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效。法律法规:房屋所有人出卖出租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享有优先购买权;出卖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时,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第二类人:房屋共有人房屋共有人拥有房屋的优先购买权。另外,房产交易过程中,签定合同、过户都需
    2024-04-24
    206人看过
  • 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更为优先吗
    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更为优先。因为基于共有关系,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具有所有权保护的最高效力,而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基于债权产生的,不具有此效力。本着物权优于债权的原则,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优于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作为房屋,无论以前的共有形式如何;共有人转让房屋时,其他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一、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的区别1、产生的依据不同。房屋的共同共有根据共同关系产生,以某种共同关系的存在作为发生的必要条例。例如,以夫妻关系存在为必要条件,以家庭关系存在为必要条件,以合伙关系存在为必要条件。而按份共有则不需要这个前提条件,只需要共有人的共同意志而发生。2、享有权利的范围不同。在共同共有中,共有的房屋是不分份额的,共有人对共有的房屋平等地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只要有共同关系存在,
    2023-06-29
    377人看过
  • 哪些情形承租人不得主张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的意思
    一、哪些情形承租人不得主张优先购买权承租人不得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四种情形:1.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2.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3.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4.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二、优先购买权的意思优先购买权又称先买权,意思是指特定人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在出卖人出卖标的物于第三人时,享有的在同等条件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第七百二十七条规定,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
    2023-05-03
    426人看过
  •  按份共有房屋的优先购买权问题
    共有人优先购买权是指共有人在共有财产被转让时,就可以转让的不动产或动产份额,作为共有人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的权利。这种权利在某些情况下具有法定性和物权性。在某些情况下,某些民事主体依据法律规定,在他人购买某些特定财产之前,具有优先购买的权利。而共有人优先购买权是指共有人在共有财产被转让时,就可以转让的不动产或动产份额,作为共有人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的权利,具有法定性和物权性。 房 屋 共 有 人 优 先 购 买 权房屋共有人优先购买权是指在房屋共有人中,共有人之间就房屋转让或者租赁所享有的权利。根据我国《民法典》第296条规定,共有人按份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同时,《民法典》第310条也明确规定了共有人优先购买权。共有人优先购买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共有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这是保障共有人权益的重要规定。2.共有人转让房屋等财产份额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受让
    2023-09-07
    446人看过
  • 如何实现房屋优先购买权案
    案情:2001年5月30日,张某与某食品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由张某承租食品公司二间门面房从事经营活动,租赁期限为八年。其间,食品公司的整体房屋抵押给了某商业银行,为搞活经营又将食品公司交由王某租赁经营。2004年4月25日,因食品公司无力偿还到期贷款,经某市法院判决和强制执行,法院于2005年1月20日裁定食品公司的房屋给商业银行抵销债务。商业银行在未办理房地产过户的情形下,于2005年3月25日与食品公司和第三人王某签订了一份协议书,约定王某购买整个房屋并由王某代为偿还食品公司的贷款。2005年3月30日,食品公司与王某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契约,并办理了房地产过户手续。张某知道该情形后,要求以同等价格享有整个房屋的优先购买权,并于2005年6月12日向某市中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食品公司与王某的买卖行为无效,并请求以同等价格优先购买整个房屋。诉讼中,食品公司与张某签订了一份买卖契约,由张某
    2022-04-21
    103人看过
  • 房屋优先购买权的基本特征
    房屋优先购买权的基本特征:1.它是一种法定的权利,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2.它是承租人所享有的对出租人出卖房屋的请求权,因此,出租人出卖租赁的房屋时必须及时通知承租人。这种请求权是一种请求债权,不是直接对物享有权利,也不能直接对抗第三人,优先权行使前不影响出卖人与其他人进行协商。3.它是专属于承租人的权利,这种优先权不能通过转让或者继承转移至他人。44.它是一种附条件的形成权,即以同等条件为前提。一、房屋优先购买权被侵害,如何维权?房屋的优先购买权,一般因房屋租赁合同,存在房屋共有人等情形而存在,若出租人转让房屋给第三人,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承租人请求判决其与出租人在与第三人同等条件下成立房屋买卖合同关系,出租人为其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经审查承租人购买房屋的意思表示真实,且具备合同履行能力的,法院可以支持其诉讼请求,并判决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依同等条件支付房屋价款,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
    2023-04-10
    365人看过
  • 第一顺序继承人有优先顺序吗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财产没有先后顺序,应该依法由配偶,子女,父母平均分配遗产。适用法定继承时,依照下列规则分配遗产:①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民法典》第1127条)。②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法典》第1130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一、侄甥什么情况下可以行使代位继承权?“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这一条适
    2023-02-23
    176人看过
  • 谁才有资格享有房屋的优先购买权?
    1、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在同等条件下,需要将正在出租的房屋卖给承租人。2、房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共有人能优先购买房产。3、公有旧房原住户有优先购买权如果是购买公有旧房,原住户有优先购买权。4、原产权单位有房屋优先购买权二手房交易同样需要取得原产权单位的同意,并出具证明,合同才有效。承租人对拍卖房屋的优先购买权的期限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15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在15日届满后,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期限分两种情况:若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拍卖5日前通知承租人,若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若出租人自行出卖租赁房屋的,应提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接到通知后应及时答复,若承租人接到通知后15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则丧失优先购买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
    2023-07-13
    190人看过
  • 购买房屋做为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吗
    房屋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优先承租权是指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租赁期限届满出租人继续出租的,原承租人可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于其他第三人取得租用权。优先承租权是法律基于特殊性政策性考虑而赋予某些特种债权或其他权利的特殊效力,以保障该项权利较之普通债权优先实现。一、房租到期租客要打扫房屋吗这个要看合同里是怎么约定的,如果有约定要打扫的话,那么就要打扫,如果没有约定,那么是可以不用打扫的。但是在实践中,承租人一般都是需要打扫房屋后再交付给出租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返还租赁物】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及房屋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
    2023-04-02
    188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优先购买权是指特定人在特定的买卖关系中享有的,能够优先于其他人购买标的物的权利。该权利在法律或者合同中可以约定,并且在同等条件下,该权利人有优先于其他人购买的权利。在公共交易中,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一般是特定的当事人,如承租人、共同共有人等... 更多>

    #优先购买权
    相关咨询
    • 房屋继承权是否有优先顺序?
      上海在线咨询 2025-01-09
      在财产传承这一法律领域,继承人分配的先后次序并非具有绝对性的规则体系,然而,根据实践经验,我们的惯常做法往往倾向于将遗产平均地分配给首要法定继承人。详细说来,首位继承人的范围通常包含配偶、子女以及父母等三类人群。一旦继承程序启动,便应当由他们优先继承遗产;若上述人群均告缺席,方可由第二层次的法定继承人进行遗产的分配与接收。这个群体通常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等人。同时,在实际进行遗产分配的
    • 房屋处分抵押权优先顺序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2-15
      处分抵押房地产所得金额,依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抵押房地产的费用; 2、扣除抵押房地产应缴纳的税款; 3、偿还抵押权人债权本息及支付的违约金; 4、赔偿由债务人违反合同而对抵押权人造成的损害; 5、剩余金额交还抵押人。处分抵押房地产所得金额不足以支付债务和违约金、赔偿金时,抵押权人有权向债务人追索不足部分。
    • 房屋购买一房多卖谁有优先权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06
      如果双方或者多方都没有办理过户的,房屋归已经办理预告登记的一方所有。如果双方都没有办理过户,也都没有办理预告登记手续,房屋归先占有房屋的一方所有。
    • 抚养权是否具有优先顺序的,子女抚养权的优先顺序有哪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09
      优先直接抚养的条件。2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双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可予优先考虑: ①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②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③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④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一方享有优先直接抚养条件,即可据
    • 房屋转让承租人具有优先购买权,具体规定有哪些
      天津在线咨询 2023-11-30
      房屋转让承租人具有优先购买权。我国法律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