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就工伤保险待遇产生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以下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等发生的争议
工伤保险待遇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以下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
职工毕竟是在借调期间发生的工伤,为了公平起见,原用人单位可以在借调前或事后与借入单位就被借调职工的工伤保险问题约定协议,当原用人单位承担了被借调职工的工伤保险责任后,可以按照协议要求借入单位给予补偿。
工伤保险待遇一共包含以下四项:①工伤医疗期间待遇:医疗费、康复费等7项;②根据伤残等级,可领取伤残补偿(7-27个月工资);③如果因工伤死亡的,可获赔丧葬补助金(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
它是指支付给一级至六级伤残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供养抚恤金、达到生活护理等级工伤职工的生活护理费,都是按月发的。按有关规定,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应每年调整一次。
它是指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六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并支付一定的伤残津贴,具体包括:支付给一级至六级伤残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供养抚恤金、达到生活护理等级工伤职工的生活护理费,都是按月发的。按有关规定,工伤保
职工在遭受工伤期间,如果享有停工留薪期的,就可以不工作,但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原工资福利待遇,该工资福利待遇,按照该名员工上一年度的平均工资待遇计算。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由于职工是因为工作而遭受伤害,此时若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如果职
它是指支付给一级至六级伤残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供养抚恤金、达到生活护理等级工伤职工的生活护理费,都是按月发的。按有关规定,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应每年调整一次。
它是指支付给一级至六级伤残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供养抚恤金、达到生活护理等级工伤职工的生活护理费,都是按月发的。按有关规定,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应每年调整一次。
追索工伤医疗费的劳动仲裁属于终局裁决。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劳动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