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办理工伤保险的具体流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携带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劳动者身份证明等资料;资料备齐后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缴费工资申报花名册,并缴纳职工的工伤保险费。
如果过了单位的工伤申报时限,则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一年的有效期间内去申报工伤;如果职工一方的申报时限也过了,且无正当理由的,则不能再去申请工伤认定,可以依法去请求人身损害赔偿。
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然后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
工伤保险合同到期的办法: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合同到期为由解除合同,患病者规定的治疗期满后,应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论来处理劳动合同到期的劳动关系。
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然后由用人单位偿还。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
1、工伤认定申请 到劳动局保险科领取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申请说明。按如下材料报送申请: ①填写《企业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4份) ②填写《个人信息表》 ③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工资报酬领取证明即工资条复印件或工友书面证明等) ④抢救
劳动者应该及时向劳动部门申报工伤认定,由单位支付工伤待遇。工厂没有帮员工买工伤保险,工伤职工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全部由单位支付。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对于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
未缴纳工伤保险该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如果职工发生工伤,劳动者受工伤所需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工伤保险合同到期后,职工应该要先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还要根据鉴定的结论处理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关系。在评估结果出来后,公司是否与伤者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与伤者解除合同,必须要支付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