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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诉讼的当事人怎么确定?

更新时间:2022.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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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指南
用人单位与其他单位合并的,合并前发生的劳动争议,由合并后的单位为当事人;用人单位分立为若干单位的,其分立前发生的劳动争议,由分立后的实际用人单位为当事人。用人单位分立为若干单位后,对承受劳动权利、义务的单位不明确的,分立后的单位均为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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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7.21 94
专业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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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5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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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3-09 15,340
  • 什么是劳动争议仲裁或劳动争议诉讼共同当事人?

    所谓劳动争议仲裁或劳动争议诉讼共同当事人是指在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中,一方或双方人数在两人以上,具有共同的争议标的,由同一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管辖的当事人。分为必要共同当事人和普通共同当事人。

    2023-06-12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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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一方可以 00:48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一方可以

    劳动争议发生后,一方当事人可以向用人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仲裁争议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可以依次

    1,083 2022.04.17
  •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地规定 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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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地规定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可以由合同履行地或者是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为管辖,这两个之间是没有先后顺序的,可以是由合同履行地,也可以是单位所在地管辖。如果双方分别向合同履行地和单位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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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怎么确定涉外诉讼管辖 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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