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1
员工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依法辞退。但用人单位要举证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并向劳动者说明理由。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试用期到了不转正,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根据相关规定,试用期即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
试用期一直不转正,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未给试用期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员工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员工同时可以向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投诉,要求用人单位为其补缴社会保险费,社保经办机构在征缴社会保险费
劳动者在试用期辞职,但单位不给工资的,有以下讨要的办法: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请求支付令。
试用期满公司不给转正,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法维权: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或者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人民法院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中可以约定试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也就是说,自劳动者实际工作之日起,用人单位就应当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只是劳动合同中一个特殊的阶段,即双方在试用期内提出解除劳动合
试用期过了不给转正的,可以先与公司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因为试用期不转正造成劳动者损失,要求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劳动者不符合试用期的录用条件的,则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是劳动合同期限中的一段特殊的工作期间。在这段
试用期后公司不给转正,是因为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故不给转正的,劳动者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转正,协商不成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